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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细化郑陆镇网格化
发布日期:2017-11-24 浏览次数:  字号:〖
 
 

进一步深化细化郑陆镇网格化

环境监管实施意见

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天宁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以及《郑陆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镇党委要定期研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大政方针,加强对网络化环境监管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具体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着力形成镇党委组织领导、镇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按行政区域划为镇、村(社区)、园区两级网格。将监管职责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工作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三)各有侧重、差别监管。镇级网格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各村(社区)、园区网格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镇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配备网格化环境巡查相应装备,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完善网格化环境考核机制,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

二、网格划分及主要责任

(一)镇级网格(三级网格)

根据《天宁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郑陆镇为三级网格,网格范围为郑陆镇行政辖区(其中重点污染源企业网格化管理由二级网格负责)。责任主体为镇党委、政府,网格长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设立六个监管工作组,分别由镇经发科负责能源总量监管;镇建管所负责建筑扬尘监管;镇城管委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监管;镇农技农机站、农水办、兽医站负责农业污染监管和水资源监管;市场监管局、集管办、食安委负责餐饮服务业监管;镇环保科、安监科负责工业污染和土壤环境监管。各监管工作组组长由负责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落实环境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环境监管机制;

2.负责对本级网格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进行有效监管,严防较大以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环境事件的发生;

3.发布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组织对本级网格重点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监管;

4.负责调处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境信访与污染纠纷等问题;

5.对村级网格进行指导、考核。

(二)村级网格(四级网格)

以行政村(社区)、工业园区为单位划分32个网格。责任主体为村(社区)、工业园区,网格长为村(社区)、园区主要领导。督察员由各联系村镇干部担任,巡查员由村(社区)、园区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

2.确认本级网格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

3.及时调处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

三、网格监管运行机制

(一)计划管理。镇、村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二)沟通反馈。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至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三)部门联动。镇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组织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考评。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领导小组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本级和下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对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定期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配备32辆电瓶车,步话机,所需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做实做细镇、村两级网格。镇、村网格要加快建立巡查队伍,利用现有资源,配备专门巡查人员。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支持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与网格监管任务相适应的车辆和装备,逐步完善网格监管保障措施。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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