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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跟踪审计。
5.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审计职责,区审计局下设三个职能科室:
(一)财政固投科(基建审计科)
负责财政“同级审”、本辖区内所属开发区、街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拟定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组织审计区级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开展重点项目跟踪审计。
(二)行事工贸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法院机关、区检察院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区政府管理的农业、水利、环保、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开展对农业、资源环保与社会保障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经济案件审计;对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劳动工资及各类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负责审计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以来,天宁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能,积极创新审计思路,审计成效进一步凸显。截至目前,共计实施各类审计项目41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政府性投资审计33项),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90928.57万元,为实现新常态下天宁社会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立足主业,认真履行审计职能
1.以促进资金合理高效使用为目标,深化财政资金审计。突出“两个关注”,深化本级财政预算审计。关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在审查预算编制、追加和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对部门预算细化、国库集中支付等各项财政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汇总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促进财政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关注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查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以提高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深化政府投资审计。全年实施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33个,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完善审计计划管理,对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区局前街小学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二是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中介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竣工决(结)算审计内部控制机制,加大考核管理力度,从机制上引导社会中介从过去只注重发现问题转到发现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并重上来。
3.以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做优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权力制约和监督中的作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一是加强项目计划衔接。年初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协商,明确了区检察院、雕庄街道、茶山街道等8个单位10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拟制定《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和《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三是加大整改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4.以强化内审监督实效为中心,全面推进内部审计。今年结合村委(社区)换届之年,积极发挥镇、街道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作用,指导镇、街道组织开展村委(社区)任期岗位目标和经济责任,财经法规执行情况,村级收支、集体资产、债权及权益变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计,做好审计结果公示,切实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能力。
(二)创新思路,打造审计工作新亮点
为使审计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常态的需要,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着力以审计思维方式的转变促进信息化管理、组织管理的创新。
1.在信息化管理上有创新。探索和建立经济责任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对象库,拟实现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按照全区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各单位和部门根据掌管资金量的大小和管理状况等实际进行分类管理,为提升经济责任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质量、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力帮助。
2.在资源优化整合上有亮点。加强局内部力量整合,打破科室界限,做到投资、经济责任和行政事业各业务科室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督对接机制,今年上半年我局会同区监察局利用两个月时间对我区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惠民资金、6个学校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察审计;8月份起,会同区监察局,主导会计师事务所对郑陆镇8个行政村村级财务“双代理”进行监察审计,摸清郑陆镇村级财务资产、负债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完善加强《财务审计定点服务商资格库》。
(三)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1.以培训学习提升队伍水平。选派业务骨干去天津大学、深圳大学等参加审计业务知识和经济、金融理论培训,为审计转型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有效调动了审计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以制度规范保障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延伸考核结果运用范围,将其作为年度创先评优和选干的重要依据。
3.以廉政建设优化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严格执行审计纪律执行回访、审计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审计工作提速增效。
第二部分 天宁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天宁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点击此处)
第三部分 天宁区审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378.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41万元,增长1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365.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7.30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0.39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2.其他收入8.02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收到区财政专户核拨收入。
(二)支出总计370.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审计事务日常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37.44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保障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7万元,增长-6.33 %。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保基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89万元,增长-10.8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导致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2.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住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18万元,增长53.26 %。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障基数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36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30万元,占97.8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37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17万元,占97.81%;年末结转和结余8.28万元,占2.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70.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26万元,增长13.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审计局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57.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2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9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6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30.3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91万元,支出决算为25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0.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基数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调整导致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数的调整导致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3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支出1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审计局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39万元,增长9.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
区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5.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255.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追加经费30.39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3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0.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4.7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无外事接待支出。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74.73%,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批次、数量。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部门业务检查指导及各兄弟单位来局学习交流的审计人员,2016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8人次。
区审计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8.17 %。区审计局部门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22万元,完成预算的7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人数减少。2016 年度全年参加各类培训7个,参加培训人数16人次。主要为培训审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6万元,比2015年增加-36.19万元,增长-214.65%。主要原因是没有村级“财务双代理”审计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没有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主要为单位业务工作、日常运行支出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为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