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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2日下午,区长许小波在天宁科促中心2289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区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审议了《2017年全区消防十项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消防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消防行政审批、火灾隐患排查、灭火和抢险救援三项中心工作,不断健全责任体系,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议要求:(1)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强化红线意识,加强行业监管,坚决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2)要紧扣重点环节,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小区火灾隐患防治等工作,着力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工作现代化水平。(3)要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消防经费保障力度,加快消防队站、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会议原则同意天宁消防大队提出的《2017年全区消防十项重点工作》,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执行。
二、会议审议了《天宁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
会议指出,科学系统制定国有企业管理文件,有利于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在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会议要求:(1)要科学运作,区国有企业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立足于发展、着眼于长远,按照“划片运作”的模式壮大区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提升企业的运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2)要规范管理,尽快完善并落实涉及投资、项目、人力资源、薪酬、廉洁等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着重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切实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3)要强化保障,进一步提升区国资办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尽快确定分管领导,配齐工作人员,推动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切实做到“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会议原则同意区国资办提出的《天宁区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细则》
会议指出,修订完善《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细则》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会议要求,区政府班子成员以及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带头遵守规矩,坚持依法行政,凝聚发展合力,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履好职、尽好责。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出 席:许小波 郑 亚 顾 潮 周登蓉 陈旭光
管黎芳 方 力 张洪兵 岳 军 余志俊
夏 敏 杨 琪 谢立军
列 席:狄舜尧 李汉田 田耀芬 周晓峰 钟 山
栾晓军 叶 平 赵 剑 张伟良 张晓明
姜鸿敏 赵 鼎 宋亚平 陆一中 邱少锋
许森俊 王 敏 李小利
主 持:许小波
记 录:何振凯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7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