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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9月6日起,进驻红梅街道开展巡察工作(延伸巡察竹林村、林园村、红梅新村社区),时间为一个半月左右。
这次巡察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现职、调离和退休人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区委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巡察组将通过个别访谈、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本组设专门举报电话(工作日上午9:00— 11:30,下午13:00—17:00)和举报箱。具体如下:举报电话:18806127373(可接收短信);通信地址:常州邮政183号专用信箱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13002;电子信箱:cztndexcz@126.com。驻地地址为:林园村委(竹林南路4号)。本组每周三上午在红梅街道三号楼一楼103室(竹林南路14号)接访,其余时间可接受群众约访。
同时,在被巡察单位及延伸单位设置举报箱。地址分别为:1、红梅街道办事处大门口(竹林南路14号);
2、竹林村委大门口(庙湾西路8号);
3、林园村委大门口(竹林南路4号);
4、红梅新村社区大门口(红梅新村中心区域73号)。
根据区委的授权,本组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为:2014年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括现职、调离和退休人员)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特此公告。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