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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下列领有常州市天宁区小型拖拉机牌证,但连续3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的小型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共26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小型拖拉机注销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