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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利用“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工作信息动态,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工作,确保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时间更加及时,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
我区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全区截至目前共公开信息487条。分别通过“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部门子网站等平台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政府部门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五张清单进行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文件进行公开,其中公开政府文件16条,政府办公室文件22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63条;通过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点围绕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项目信息的公开,定期公开进展情况等。所有公开信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开展保密审查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我区规范接收、答复时限,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指定区政府法制办为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区政府各部门为本单位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今年以来,我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5件,其中,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向各街道、区政府部门提出的39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征收等,处理结果是将符合公开条件的全部予以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检举、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也未遇到较大的疑难问题。
二、创新公开渠道
(一)规范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区今年按照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整合归并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及子网站的详细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无空白项。6月份,配合全国网站普查,对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查漏补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出台了《天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工作、纸质文档的移交做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政策解读。我区围绕《要点》要求,制定网站改版详细方案,通过“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政策解读专栏的方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三)开展网上访谈。密切关注社会热点, 以“规范、高效、实用、便民”为宗旨,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网上网下互动交流,解答群众疑惑,听取意见建议,理顺网友情绪。今年共答复网上咨询1900余件,开展“政风热线”访谈1次,内容涉及教育、优抚安置、规划建设等多个方面。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形式比较陈旧,不够贴合便民原则。
2、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到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
3、因网站较为老旧,部分便民服务功能无法实现。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坚持“规范、高效、实用、便民”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及时答复、信息及时公开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
(三)延伸便民服务功能。将根据政务服务发展需要,加快与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两个平台的资源共享,通过及时向市民群众提供审批服务信息的告知提醒,强化事项办理的跟踪督促,推送我市惠民政策、文化交通、生活服务等方面信息的方式使网站功能更加便民。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