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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序时进度计划
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重点工作类型
1
招商工作
协助检测检验产业园招商工作;做好证照注册登记和行业指导、产业服务工作
全 年
1、参与招商项目论证;2、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3、加强与省、市局协调,加强对重大项目帮扶力度。
张晓明冯兵 叶 亦
刘旻虹
质量监管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科
市区两级
2
品牌建设
1、申报并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新增省级名牌1个,力争2个以上;2、自主品牌占GDP比值达19.6%。
1、5月底上报驰名、著名商标;7月底上报省名牌和市知名商标;2、年度完成自主品牌占GDP比值任务。
1、一季度完成对各街道、乡镇品牌建设考核和《天宁区品牌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的修订;2、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确保认定成功;3、加强与区统计局的沟通,确保完成任务;4、积极调研郑陆品牌优势,培育新基础。
张晓明
市场规范监管科 质量监管 科
各分局
3
质量强区
区长质量奖获奖新增2家左右,市长质量奖申报1-2家;在市政府质量考核年度评价结果力争保持优秀等次。
1、一季度,启动区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2、二季度,完成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按市政府要求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3、三季度,持续跟进申报项目,确保成功。
1、加大优秀企业培育力度,强化政策辅导,积极向上争取,推动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2、发挥质量奖励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选树标杆典型,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质量监管科
4
个转企
完成170户(其中大个体85户)
1-6月份完成120户(其中大个体60户);7-12月份完成50户(其中大个体25户)
1、通过各街道及市场监管分局在大个体及有意向的个体户中开展广泛宣传和动员,落实专人点对点跟踪负责;2、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设立专人窗口,对个转企登记注册材料进行辅导,开通绿色通道;3、每双月召开一次由各街道分管领导、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参加的个转企推进会,通报各街道推进情况,落实各项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冯 兵
行政审批服务科
5
“七五”普法开局工作
按照“七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积极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3-12月
1、建立健全“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促进“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2、围绕全局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做好全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完成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全员学法培训计划制定并实施;4、积极参与“江苏省法制市县区”创建工作。
政策法规科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
6
放心消费创建
1、创建市级示范街3条;2、认定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15家;3、认定省级放心消费单位5家。
分别于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完成
1、与涉及街道进行对接;2、发放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3、审查把关;4、上门辅导;5、进行预检。
陈 韬
创建办
各分局各创建成员单位
7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落实每季度的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按惯例,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初或中旬为迎接市文明指数测评和国家级测评时间,根据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工作。
通过贯彻区文明办指示,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制定迎检方案,合理有序安排迎检工作,完成每季度的市文明城市指数测评迎检工作。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各分局食品安全科
8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
对照考核细则完成45项分项工作
一季度梳理考核细则,二季度针对未完成的指标及难完成的指标重点开展推进,三季度准备迎检工作。
通过夯实基层监管网络、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四小”;营造社会共治氛围等多项举措大力开展创建工作。
9
食品风险管理与监测
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测
1、组织开展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监测,开展2550批次法定抽检。2、7月份起组织定期开展以农产品为重点食品快检
食品安全监管科 食品安全协调 科
10
常州市电梯责任保险推进工作
1、计划完成天宁区内住宅小区电梯参保率80%以上;2、计划完成天宁区内学校及教育机构参保率100%,医院、商场等其他八大类公共场所电梯参保率90%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梯参保率90%以上。
1、3月份制定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部署动员2、4-8月份,集中推进,完成基本指标任务3、9-11月份,基本完成指标任务4、12月份,总结上报
1、3月份制定计划,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召集各相关部门部署该项工作;
2、4-8月份,住宅小区电梯参保工作由区房管局、各乡镇、街道负责推进,九大类人员密集型场所电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推进;其他类型电梯由各分局落实推进;3、9月底统计电梯参保相关数据,并通报各相关部门;4、9-11月份,对已投保的电梯分类建档并作出分析;5、12月份,统计全年电梯参保数据并作总结。
吴 波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
11
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
完成1项
一、二季度宣传发动,三、四季度加强跟踪服务
联合各镇、街道和分局,发动企事业单位提出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并争取立项,督促服务标准研制工作进展。
标准计量科
12
打击传销和理财公司非法行为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遏制此类公司的违法行为
1、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排查传销和理财公司违法犯罪线索;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攻势;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4、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稽查大 队
各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区级
13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
落实省人大相关条例,建立工作体系
12月底
学习《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结合全区实际构建相关管理体系,制定工作制度,做好责任分工,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工作要求。
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区 级
14
开展全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
熟悉应急流程,达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目的
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开始制定方案,8月份开展实施。
在区应急办的支持下,联合区卫计局等部门,按照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流程制定相应的方案,联合相关部门,赋予实施。
各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政策法规科 稽查科
15
日常监管信息化整合试点
实现工商、质监、食药监履职领域的信息一体化
5-10月份
研究信息化整合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在日常监管中使用相关系统;反馈试点意见和建议。
市场规范监管科
局相关业务科室
省工商条线
16
企业信息公示和“双随机”抽查工作
在年报、食品生产经营、特种设备检查、部分药械(麻精)生产经营企业中进行随机检查
1、研究各类“双随机”抽查要点,及时将检查任务下达至各基层分局;2、统一抽查标准、检查内容,对基层分局抽查质量进行督查,确保按期完成抽查任务;3、做好抽查后续工作,完善抽查材料,对违法行为保存证据并交稽查处理;4、撰写总结报告;5、做好抽查数据统计应用。
叶 亦
市场规范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食品安全监管 科
工 商
质 监食药监条线
17
商事登记改革
1、放宽企业住所登记;2、探索简易注销登记程序;3、企业名称全程网上登记
1、统筹兼顾,放管结合。在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同时,落实好部门监管职责;2、广泛开展调研,提出并确定相关流程和做法;3、加强宣传,促进企业和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升登记效率。
工商条线
18
“双告知”
提升登记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
1、严格执行“双告知”的范围及依据,确保告知到位;2、积极参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合一”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3、积极与审批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加强衔接配合,有序推进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4、加强对先照后证市场主体的抽查及后续监管工作。
监管科
19
食品经营许可整合
“三馆一吧”卫生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合并
7月起开展“三馆一吧”卫生许可证与食品经营许可合并。
食品安全监管科
食药监条线
20
3.15消费权益日纪念活动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系列活动及广场咨询活动
一季度
1、以区政府名义发文通知;2、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参与;3、做好场地保障;4、开展广场咨询活动,由各分会组织实施。
区消协
区政府办及相关部门
21
推进在建标准化试点项目
完成常州市产权交易所、常州市招投标代理中心和天宁区民政局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验收;启动常州船用电缆有限公司江苏省标准化试点工作。
年内通过3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验收;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按计划任务书要求推进。
1、邀请常州市质监局、常州市情报所和相关专家对国家级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前辅导;2、对省级标准化试点进行跟踪,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推进进度。
质监条线
22
天宁区住宅电梯安全状况调研报告
1、对天宁区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作分析;2、结合实际,展望“十三五”期间我区电梯安全发展状况;3、形成调研报告
1、3月份制定调研计划;2、4-10月份,集中调研3、11-12月份,形成调研报告。
1、3月份初步制定调研计划和调研内容;2、4-7月份,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小区电梯情况调查表作统计分析;3、8-9月份,实地走访部分老旧电梯小区,了解情况;4、10-11月份,形成调研报告初稿,交局办公会审阅;5、12月份,调研报告定稿上报。
23
健全深化药品监测体系
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1、加大对药品流通企业、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2、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内确定的任务数。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科
食药监条线(已列入市任务书)
24
健全深化药品追溯体系
健全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追溯体系
11月底前完成
1、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2、配合市食药局督促药品使用单位逐步建立能进行药品批号管理的计算机系统。
25
疫苗使用专项检查及长效监管
检查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票据是否齐全,储运设施是否完备,冷链是否符合要求,效期管理及失效处理是否规范。
4月份
1、清理辖区疫苗使用单位;2、要求企业报告自查情况;3、开展现场检查督查。
26
药品生产企业监管
基本药物、高风险品种企业监管
对2家注射剂生产企业和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整改复查率100%。
27
药品流通、使用单位监管
特殊药品日常监管
对1家麻精药品批发企业全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对2家精神药品批发企业、1家精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1家特殊药品使用企业全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28
药品流通环节履职边界梳理
梳理相关文件,列出工作要求(如频次监管、检查表等),指导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实施。
3月底前完成
1、完成药品流通领域监管履职边界梳理工作;2、交由局办公会讨论;3、发文实施。
29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
分类分级监管
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完成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任务;开展“三严三控”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30
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提高稽查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按新的程序规定开展执法活动
1、对执法人员就新的程序规定等进行培训;2、加强案件指导,组织案件讨论及评审。
政策法规科 各分局
局本级
31
查处大要案件
对涉及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强研究和发掘;对涉案金额大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
32
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专家委员会
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研究并解决区局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8月份
1、排定相关拟邀请专家名单;2、逐个询问并发出邀请函; 3、举行学会更名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4、对原“工商学会”更名。
各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33
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格化管理机制
药械(化妆品)监管网络化、食品监管网格化
1、明确药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监管人员;2、建立片区网格;3、网格人员姓名根据要求上证;4、对发现问题作“闭环”处理;5、适时做好人员变动调整。
食品安全监管科 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科
34
食品日常监管
1、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三分”监管,引导开展电子溯源;2、在餐饮服务单位中开展量化分级管理;3、在食品流通单位中开展分类分级监管。
1、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三分”监管要求开展监管。引导1家添加剂生产企业和1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溯源; 2、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要求开展监管; 3、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对全区食品流通单位开展日常监管。
35
食品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
针对食品“四重一大一小”,结合节日重要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治理
36
重大活动保障
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围绕政府重大活动,结合两会、“高考”等时间节点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37
成立区食品安全协会
发挥市场主体自身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实现社会共治
1、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中排出会员名单;2、开展相关动员;3、制定《章程》(草案)交由发起会员讨论;4、召开成立大会;5、明确当年工作任务。
38
第三方看履职
查找履职风险点,研究防范措施,保障履职安全
6-10月份
1、准备工作交流案例;2、与检察院、纪检(监察)、公安、媒体等讨论研究风险点的可能表现;3、形成相关会议纪要或工作衔接文件。
季 缨
监察室
各分局政策法规科 局机关业务科室
39
立项监督
对2016年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施立项监督,确保抽检与日常监管同步,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6月份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进度进行督查;
12月份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完成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1.根据区纪委文件要求,制定立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2. 与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抽检工作流程,掌握抽检任务完成情况;3、对抽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