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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宁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民政办、局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全省、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民政工作,现将《天宁区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宁区民政局
2015年3月4日
2015年天宁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着力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军民融合、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积极提升现代民政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天宁民政事业新局面。
一、突出基本民生保障
1、加大民生工作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市政府统一发布的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充分运用社会救助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跨部门、多层次核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救助及时。按照新修订《常州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严格对照户籍人口5元/人的标准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更好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
2、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以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减灾救灾为主线,坚持应急救灾与常态减灾相结合、救灾减灾并重、社区宣传、广泛发动驻地单位、志愿者、治标治本兼顾,统筹做好灾前、灾中和灾后各阶段的应对工作,全面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力争新创成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拓展老年人福利,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的失能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给予每月100元和60元以上补贴;扩大老年教育覆盖率,全区街道老年学校和社区(村)老年教学点建成比例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达35%以上。提高儿童福利水平,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提升孤儿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利益。
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以实施慈善救助项目为抓手,充分发动,精心筹划,根据单位和个人等捐赠者的意愿和能力,根据增值金收取情况,对困难群众进行经常性救助。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大力弘扬现代慈善文化,着力提升慈善公信力,促进慈善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促进养老服务改革
5、强化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确保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6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提档升级为省级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鼓励和发展老年助餐企业,老年助餐点覆盖40%的城市社区。以国标委“第一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项目为”抓手,对区60周岁以上老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建立完善“天宁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综合标准化体系”,并初步推行。
6、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新增机构养老床位不少于150张。强化政府对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监管,到2015年底,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70%以上。实施城区养老机构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建立老年人健康服务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辖区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进行满意度测评,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水平。
7、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优化床位结构,对辖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升级改造,2015年底全区护理型占比达到60%。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保健和上门医护服务。执行学生入职奖补办法和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办法,确保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92%以上。
8、加快养老产业集聚区建设。按照“一核两轴四区”的功能布局,配合区相关部门实施养老集聚园区各项政策,实行精准招商、完善产业布局,致力打造成集养老服务、康复医疗、人才培训、老年用品研发、休闲养生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园区。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9、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围绕“构建三社联动机制、增强社区服务力”的实验主题,突出“实验区”的核心指标,推动实施年度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夯实五大行动计划,加强综合协调,提高社区服务能力。
10、巩固社区“减负增效”成效。完善社区“三大站”功能,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准入制度,优化社区工作环境,推动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深化“政社互动”,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和自治组织自治服务行为,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11、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体系化措施,实现社区服务和社工个人发展的统一,全面推进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和考试,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才达8个,到2015年社工专业化水平达90%。加强“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建设,发挥社工的带动和指引作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12、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履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职能,高质量地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到2015年底,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数13个以上;年度评估上等级社会组织数占应评估总数的50%以上;编制完成全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13、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规范管理、运行区、街道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培育体系,重点培育群众生活、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深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机制,组织开展区级公益创投活动,培育特色品牌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建设,为社会组织提供管理和系统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整体水平。
四、丰富双拥优抚内涵
14、积极开展文化双拥。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健全完善党政军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双拥工作机制。协调做好军地互办实事,深化双拥文化建设,创新强军惠民的天宁双拥文化品牌。
15、认真配合做好创建迎检工作。积极配合市双拥办,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确保完成常州市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目标任务。
16、健全优抚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更多重点优抚对象。紧扣抗日战争7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抗战老兵慰问、烈士公祭等活动。
五、提高专项服务水平
17、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查清全区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进一步提升地名信息化服务能力。
18、深化殡葬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拓展惠民殡葬政策,引导和支持生态节地式葬法和殡葬环保技术改造。
19、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广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六、优化民政工作机制
20、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要始终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持之以恒地抓好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认真落实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常态化开展对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规合法。
21、推行民政依法行政行为。深入抓好民政法制学习、宣传和教育,强化法治意识,迎接“六五”普法期末考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民政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好民政对象的权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及时更新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2、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促进厉行节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有效盘活资源,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23、加强安全生产和信息宣传工作。重点抓好各类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拓展与各类媒体媒介的深度合作,打造民政宣传品牌,增强民政工作的影响力。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探索理论研究合作新模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理论调研成果。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升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继续保持政务信息录用高水平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