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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相关部门:
为深化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常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常政办发〔2013〕2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天宁区区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2015年版)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区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区级专项预案共16项,由各责任部门负责修订或制定,原则上11月底前报区应急办审核,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各类应急预案。区各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重点企事业单位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
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修订的重要性,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的组织,落实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和水平,为科学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天宁区区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2015年版)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