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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统计科、局各科(队):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统计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常政办发〔2013〕37号)和市统计局关于《2013年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工作意见》(常统发〔201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保障数据质量为核心,力促统计“双基”建设提档升级,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组织体系完善、队伍素质优良、统计行为规范、技术手段先进、保障条件完备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体系,为我区统计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统计“双基”建设,进一步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增强统计力量,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统计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薄弱的突出矛盾;组织好全员参与规范化创建工作,提高责任意识,积极承担规范化创建任务。区级统计机构按照省标要求,在2013年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达标;街道统计机构在全部完成市级达标的基础上提档升级,2013年全部达到省标;联网直报企业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比例80%以上。各级统计规范化建设要努力争创省级示范,加速推进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推进统计基层建设,开展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
1、区级统计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积极参加省、市局举办的县级规范化创建现场示范推进会,学习先进地区创建工作经验。认真对照省局关于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验收标准,查漏补缺、逐步推进,争取在二季度完成达标验收。
2、开展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在2012年全部完成市级规范化达标验收情况下,巩固与提升规范化建设成果,严格对照国家、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与复查,促进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区统计局今年将对所有街道完成“回头看”任务;市局“回头看”工作分三年完成,今年将对天宁、茶山街道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回头看”。
3、继续做好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验收工作。未达标的联网直报企业,各街道要按照省统计局要求,做好达标验收工作,企业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比例80%以上(含重点服务业企业)。规范上报各类材料,择优推荐示范企业名单;已达标的联网直报企业,各街道组织开展“回头看”,比例不得低于已通过验收企业总数的20%,区统计局组织核查,比例3%-5%。
4、逐步开展部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根据省局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办法,督促和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区统计局对符合条件的部门开展规范化达标验收,全年争取完成部门达标验收1-2个,并择优向省局推荐“江苏省部门统计示范点”。
(二)加强统计体系建设,开展统计网络提质扩面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统计网络建设的意见》,明确县级、街道、村(社区)、部分重点区域的统计机构(岗位)设置、统计力量配备要求,打造多位一体的统计网络体系;创新建立统计协管员制度,切实缓解基层统计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薄弱的矛盾。各街道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要求,逐步配齐统计人员,充实壮大统计队伍,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业务培训,尽快熟悉业务,适应统计工作。区统计局将择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强化统计法制建设,开展“四进四有”活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要求,营造了解统计、关心统计、支持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区统计局、各街道要建立联网直报企业联系人制度,落实以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改革和统计规范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力争做到报刊有文字、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页面。
(四)注重实际效果,开展特色展示与成果创建活动。建立区统计“双基”建设情况实时台账,跟踪各级统计“双基”建设完成情况,收集整理验收材料、示范特色材料,及时向省、市局上报统计“双基”建设工作动态。挖掘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创新成果、优秀基层统计宣传作品、服务基层最有价值成果,争创省级专项成果奖。
四、保障措施
(一)领会精神,周密计划。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统计“双基”建设在完成统计工作任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市、区工作意见制定本街道工作计划、年度目标和落实措施。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保证计划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考核,巩固成果。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解全年统计“双基”建设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街道对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创建开展达标验收工作,要在总结首批验收检查基础上,严格条件、加快进度、规范程序,提高创建质量,正确引导创建活动。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3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