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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统发[2012] 13号
天宁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局各科(队):
为进一步加强天宁统计基础工作建设,推进天宁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江苏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苏统〔2011〕78号)文件要求, 结合天宁实际,制定天宁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时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江苏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苏统〔2011〕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稳步提升区统计局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
二、建设内容
开展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内容进行:
(一)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江苏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苏统〔2011〕78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组织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所辖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有关“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
三、时间安排
全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2012年7月)
区统计局对照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江苏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宣传发动。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2年8月-2013年3月)
全面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逐项对照、建章立制、自查自纠等形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原则上于2013年3底前全面完成所有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4月-2013年6月)
根据区局创建工作计划,向市局提出达标验收申报,并根据市局核查验收工作组核查验收情况,对没有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内容,提出相关工作意见,进行重点督促整改,确保通过省局规范化达标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7月)
全面总结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表彰先进部门及先进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
区统计局成立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高建国任组长,副局长胡小炎、张全琴任副组长,区局综合、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工作。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总协调,各专业科室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力营造工作氛围,有序推进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查整改,全面落实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
区统计局在规范化建设中,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江苏省贯彻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和相关考核标准,逐一对照,认真自查,全面梳理和查找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差距,要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建立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达标验收工作
规范化建设是全局性工作,各部门、各专业科室要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强化细节、密切配合。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和通报工作情况,限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通过省级规范化验收。
附件一:县级统计机构考核评分参考标准(国家)
附件二:县级统计机构考核加分标准(江苏省)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统计工作 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统计局 2012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