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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为加强各街道对区各部门相关条线协理员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调动街道积极性,决定对区司法局、区计生局、区总工会和区残联四家单位的条线协理员,实行街道办事处与各所属条线部门双重管理,以街道办事处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有协理员原则上由常州市常天劳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再由各街道办事处对协理员进行定岗、定职及聘用。 二、区各条线部门对所属条线协理员实行业务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对所属协理员实施管理及考核。 三、各街道办事处如需对协理员调整,应与区条线部门会商确定,如需补充新协理员要统一实行公开招考。 四、按"费随事转"的原则,2013年上述各条线部门协理员经费由区财政以2012年基数为标准拨付给所属各街道办事处。 五、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条线部门协理员的管理原则上参照本意见执行。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