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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宁区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办局: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天宁区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天宁区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54号)文件精神和全面完成我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目标,为社区居民提供简、便、效、廉的中医药服务,切实体现《常州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巩固社区卫生服务成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和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中医药服务作为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抓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为契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健全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提升社区医疗服务水平,争取到2010年下半年,基本达到《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的各项要求,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的要求,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健全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以人为本,依据社区居民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
1、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
2、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使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比使用其它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
3、区卫生局制定的《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纳入相应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构建适应中医药服务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注册登记中医科,开设中医诊室,设置中药房,配制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医药水平
1、建立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的制度。
2、区卫生局成立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小组,通过培训、会诊等途径对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接受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
4、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医师总编制比例不低于25%,其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四)完善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1、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开展不少于2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老年骨关节病等)中西医结合防治一体化的服务,对社区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行为干预;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体现中医内容,运用中医理论开展流行病调查。
2、制定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及亚健康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工作。
3、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社区康复体系;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伤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4、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编制、发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教资料每年不少于3种。
5、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6、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开展中药、针灸、推拿、火罐、穴位注射等中医药服务;中医门诊量、治疗率、中成药、饮片品种等均达到《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的要求。
(五)严格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
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六)努力提高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使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三、实施阶段
1、动员申报阶段(2010年4月—5月)
(1)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完善组织架构
(3)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4)动员布置,明确分工
(5)接受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处摸底评估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5月—8月)
(1)递交申报材料
(2)按照任务分解,具体落实推进
(3)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督导工作
3、考核验收阶段(2010年9月—11月)
(1)组织区内总结自评
(2)接受省中医药管理局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中医进社区工作,是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惠及广大社区百姓的实事工作。各相关办、局、街道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着力推进,班子成员要统一认识,精心部署,分工负责;要发动专业机构、社会力量和广大居民支持这项工作。
(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区政府成立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各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该项工作。
(三)条块联动,资源整合
在创建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条块联动、资源整合的方针,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完善我区社区中医药服务整体框架。在区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区卫生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条块互动,确保及时完成有关社区中医药服务设施的改扩建,并确保在创建验收前对外提供服务。
(四)对照标准,抓好落实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申报标准,逐项对照检查,对已达到要求的项目要巩固提高;对接近达标的项目,要抓紧完善;对尚未达标的项目,按照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列出明确的工作进度。
(五)上下联动,注重时效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创建中的困难,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按照创建进度不断推进。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技术保障小组保持联系、加强沟通,以便及时了解信息,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要发挥推进和督导作用。各部门和单位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创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质量。区新闻宣传单位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充分的报道和宣传,不断扩大影响面,弘扬先进,提高居民的知晓率,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附件:天宁区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魏 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鹏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洪兵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张金松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静 区发展与改革局副局长
薛定良 区财政局副局长
许 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常建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俞霞芬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宗玉娟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晓明 青龙街道纪委书记
吴海燕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骏儒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建平 天宁街道人武部部长
葛志坤 兰陵街道人武部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常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