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
繁體中文
长者模式浏览
智能问答
移动端应用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走进天宁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三优、四免、五减半”优惠服务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5108/2008-0022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卫生健康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卫[2006]第3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6
发布日期:
2008-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我区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向服务范围内的残疾人、驻地官兵提供“三优、四免、五减半”优惠服务项目
关于开展“三优、四免、五减半”优惠服务项目的通知
常天卫[2006]第3号
常天卫[2006]3号
关于开展“三优、四免、五减半”优惠服务项目的通知
中西医结合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近年来,我区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满足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卫生服务机构形象,进一步推动我区双拥工作和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向服务范围内的残疾人、驻地官兵提供“三优、四免、五减半”的优惠服务项目。
三 优
:优先挂号、优先诊疗、优先服务;
四 免
:免挂号费、诊疗费、功能训练费、注射费;
五减半
:减半收取门诊留观费、住院床位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CT检查费。
驻地官兵、残疾人凭证可在我区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享受以上的优惠服务。希各医疗卫生单位遵照执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