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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局作风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5108/2008-0022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卫生健康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卫[2005]第26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6
发布日期:
2008-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局机关各科室的日常行为规范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局作风建设的通知
常天卫[2005]第26号
常天卫〔2005〕第2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局作风建设的通知
区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五项规定》精神以及区政府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卫生局作风建设,树立零号的社会形象,现特规定一下六项日常行为规范。
一、严格遵守机关请假制度和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中午不得提前用餐。
二、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有序,注意环境时间,物品摆放有序,节约用电用水,办公室不开无人空调、无人灯,规范机关公文用语用字。
三、衣着整洁得体、端庄大方、精神饱满,不得穿拖鞋上班。
四、上班不串岗,工作时间严格禁止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上网炒股、玩扑克、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工作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衙风气。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
六、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除招商引资外)。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工作人员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和工作行为规范,一经发现违纪现象,将进行批评和查处。
二00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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