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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5108/2008-002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卫生健康局:
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天卫[2003]第8号
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2008-08-16
发布日期:
2008-08-1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的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对策与措施以及防治专家组名单
关于下发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试行)的通知
常天卫[2003]第8号
常天卫 [2003]08号
关于下发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
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
为了积极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 ,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应对我区可能发生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 根据市卫生局要求 , 特修订《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试行) 》 , 现下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 , 并结合实际 , 制定本单位的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 , 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
天宁区卫生局
2003 年 4 月 25 日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
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 ( 试行 )
2002 年 11 月以来 , 我国局部地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暴发疫情。该病的病原体至今尚未完全明确 , 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或者密切接触传播 , 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 , 在家庭和医院有显著的聚集现象。为了积极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疫情 ,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 , 现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非典型肺炎控制预案〉的通知》精神 , 结合本区实际 , 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 、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对医务卫生人员的培训 , 提高医务卫生人员对该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
2 、及时发现、报告非典型肺炎疫情、全力救治病人 , 加强消毒隔离 , 最大限度减少继发病例和死亡病例。
二、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应对非典型肺炎疫情 , 天宁区卫生局现已成立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 名单详见常天卫 [2003]06 号文 ) 和非典型肺炎防治专家组 ( 名单 见附件〉。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为 : 研究、制定本区非典型肺炎 , 指导开展业务培训、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和临床救治等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机构都要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 , 加强领导 , 互相协作 , 密切配合 , 认真开展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 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 保证信息畅通 , 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治疗和控制措施 , 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对策与措施
1 、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 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各级医疗单位、疾病控制机构都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培训班 , 就控制预案、诊断标准及治疗、消毒隔离、流行病学调查等业务工作要求 , 对业务技术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 提高医务卫生人员对该病的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 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各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除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培训外 , 还应对下属机构及分支机构的义务人员进行培训。
2 、统一诊断标准 , 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为了及时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 , 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 省卫生厅制定了《江苏省非典型肺炎病例临床诊断标准与推荐治疗方案 ( 试行 )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诊断标准的疑似病例或者临床诊断病例时 ,应当在 6 小时内向当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 并详细填报“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病例报告登记一览表”, 其内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点、工作单位、发病地点、发病时间、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影像学检查、临床分型、流行病学史、收治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 医疗单位首先应电话报告相关内容 , 随后将报告登记表即时送达疾病控制预防机构。
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 , 要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核实诊断 , 并在 6 小时内同时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疫情的对外公布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公布方式和内容执行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 , 不得对外发布疫情或接受新闻采访。
3 、就地隔离救治病人 , 落实疫情调查与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后 , 原则上实行就地隔离救治按市卫生局规定转至定点救治医院 , 就地相对集中收治病人 , 并将病人置于独立病房中隔离观察治疗 , 疑似病人与临床诊断病人应分别隔离。要及时对病人进行采样 ( 包括鼻咽拭子、痰液、血清和尸解组织等 ), 送疾控机构进行检测。对重症病人要及时组织专家会诊 , 提高救治成功率。医疗机构要按照《江苏省非典型肺炎消毒隔离工作指南 ( 试行 )》的要求,认真做好院内感染的综合预防控制工作 , 对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和其它物品等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加强病房、诊室等有关场所的通风和消毒,做好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的自身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交叉感染的发生。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 2 周。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死亡后的遗体必须立即处理 , 就近火化 ,必要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对死亡病人进行医学解剖。
疫情发生后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江苏省非典型肺炎标本采集与调查提纲( 试行〉》的要求 , 对每一病例逐个进行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 , 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病情况、治疗情况、接触者情况等 , 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调查 , 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 , 并在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人的搜索和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所有病例的个案资料均要逐级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进行疫点疫区处理,主动开展或指导病家消毒工作,尽可能清除传染源。
4 、开展健康教育 , 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 2003年4月全省第8个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认真开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正面宣传教育,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或长时间在密闭的空间内逗留;加强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有病及时就诊。在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避免新闻炒作,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和在群众中引起恐慌。
附件 :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防治专家组名单
天宁区卫生局
2003 年 4 月 13 日
附 :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局非典型肺炎防治专家组名单
组长 : 顾一授 天宁区卫生局副局长 预防医学副主任医师
成员: 周华琴 同济医院副院长 副主任医师
赵小平 广化医院内科主任 内科主治医师
袁浩荣 广化医院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所长 内科主任医师
薛岳明 同济医院内科主任 内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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