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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现将《“爱我家园、护我环境、铁腕治污、净化天宁”
二ОО八年六月十五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2008年环保在行动方案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积极行动,在2008年组织开展“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等 “三大战役”,铁腕治污、护我环境。为了让人民群众的共同家园更加美好,特制定全区环保2008年行动方案。
一、太湖治水
(一)年度目标
入湖河道断面水质:入湖河道3个考核断面水质均有所改善,并确保京杭运河(水门桥)、关河(东关桥)2个断面达标。
污染物总量削减:
采菱港水质主要指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以上;
在2007年的基础上,年内总氮、总磷排放量均下降5%。
(二)主要任务
1.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全面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定位的项目。根据即将实施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审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氮、磷等污染物的项目。对于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老企业减排两倍的总量来平衡,实施“减二增一”。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也必须通过老企业等量减排予以平衡,实施“减一增一”。加快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完成9家化工企业关闭任务:6月底前,关闭常州市恒棱混凝土外加剂有限公司等6家,7月底前关闭常州长江特种油品有限公司,10月底前关闭常州市雕庄化工厂(常州市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常州枫林涂料有限公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天宁经济开发区7月份完成生态工业园创建规划评审,全面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年内完成天宁经济开发区雕庄片区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完成常州泰达印染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 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工业园区整治。天宁经济开发区6月底前取得区域环评批复。通过区域环评着重明确区域开发规模、产业定位、布局、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各街道工业集中区必须严格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园区管网,2008年10月份完成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和雨水排放系统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实施污水“提标”改造。严格贯彻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积极推进六大行业“提标”改造工程。6月底前,完成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改造工程并安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流量及视频在线监测装置;常州市华南染织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必须完成“提标”改造任务,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至年底仍不能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三是规范排污设施建设。开展化工、印染、医药、电镀、钢铁、食品等行业中的国控、省控和市控重点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夯实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
3. 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一是加强“三场”整治。辖区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发展水产养殖,对现有养殖场进行搬迁和调整压缩,10月底前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场的取缔工作。二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继续推行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等先进技术,全区全年农药、氮肥使用量分别比2007年削减3%和5%,使用量分别控制在2吨和31吨以内。三是调整种养结构。引导农民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4. 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开展“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年内确保有5个行政村实现“五化三有”达标,村庄河塘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要求。年内建成生态园林居住区2个,生态园林单位15家。实施生态清淤,完成同心河、糜家塘河道整治和南通济河、雕庄浜河道的清淤工作。
5.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清水工程”,按照市2008年“清水工程”方案,加快辖区19条河道的综合整治,确保年内达到水清标准。在全面摸清污染源的前提下,6月底前完成编制采菱港(天宁段)河道及支流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内上述河道水质主要指标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20%以上。配合市有关部门编制京杭运河综合整治方案,并对天宁段实施整治。
6. 加快自动站建设。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和《江苏省“十一五”重点流域环境监测网监测能力建设规划》的要求,年内按计划完成新312国道桥、青山桥、同安桥等3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工作,动态掌握交界断面水质情况。
二、城区清水
今年“清水工程”的主要目标是辖区内的19条河道年底前全面变清。按照市建设关河、北塘河、藻江河生态景观河道的要求,配合市相关部门做好污水截流工作,确保城区水环境全面达标。“清水标准”具体为:水体消除臭味,水质感官为浅黄色或黄色,或有泥沙,与源水水质相近,表面基本无漂浮物,每条河道水质全年达该标准的天数达95%以上。
针对辖区内19条河的现状(即正在改善的2条、已明显改善的7条和已基本变清的10条),采取一河一策,配合市有关部门综合实施控源、截污、活水等措施,并强化长效管理。
1.强化控源。一是污水接管。积极配合市建设部门对民族渔坊等7家单位污水实施接管。二是污水提标。督促恒基路桥总公司构件厂等2家企业完成污水提标改造。三是推进搬迁或关闭。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实施搬迁,对莱茵医药原料有限公司等9家化工企业实施关闭。四是加强监管。对常州东南工业废水处理厂、海明月大酒店等企业加强排放监管。五是生态修复。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白荡浜、翠竹新村内河生态修复工程。
2.强化截污。一是河道截污。配合市建设部门对具备接管条件的龙游河、三宝浜、刘塘浜、21米河、凤凰河等河道实施生活污水截污。二是点源接管。配合市建设部门对东市河、双桥浜等河道生活污水进行接管。
3.强化属地管理。一是对列入市目标计划的青龙街道新丰村、雕庄街道采菱工业园生活污水实施点源治理。二是做好区管河道的整治和保洁。
三、净化空气
通过实施“一厂一策”的分类整治,年内推进废气重点源企业的综合整治,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搬迁,完成禁燃区内6家单位8台锅炉的拆除或改造任务,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
根据市第二期禁燃区建设方案,我区年内需完成常州市红菱山庄宾馆、常州市锦苑浴室有限公司、常州市红菱绝缘材料厂、常州市昌伟包装容器厂、常州工学院、常州市海浪休闲中心等6家单位8台锅炉的拆除或改造任务,相关街道要迅速制定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于限期内完成整治任务。同时,配合市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常州华日新材有限公司的搬迁事宜。
四、保障措施
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全社会系统工程。我区开展的“太湖治水”、“城区清水”和“净化空气”三大战役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分解任务、落实进度。根据重心下移、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三大战役”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层层细化分解,将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项目、内部科室和个人,确保落实到位。
(二)实施主要领导负责制。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辖区环境质量达标和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保“三大战役”目标任务的完成负总责,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为促进责任落实,一是实施保证金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向区财政各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街道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向区财政各缴纳5千元的保证金,区建设、水利、环保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财政各缴纳1万元的保证金。完成目标任务的由区委、区政府双倍奖励(即不含上交保证金分别奖励2万元或1万元);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单项额度双倍扣除,直到扣完为止。二是实行督查考核制,切实加强对三大战役进展情况的督查、考核,并形成督查分析报告提交区政府。以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出发,每月由区政府对各街道的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召开环保“三大战役”完成情况的督查点评会议,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协商、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整治工作按进度完成。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未完成“三大战役”有关目标任务的街道或部门应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在评先创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三)切实行使“区域限批”。对没有完成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的地区、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未完成总量削减任务的地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地区,以及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的地区,环保部门将对该区域严格实行“区域限批”。
(四)严格环境执法。一是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加节假日、夜间检查频次,夜间、节假日检查次数占总检查次数的30%以上,特别做到逢雨天必查,确保对企业排污状况的高频次、全覆盖、全因子监管。二是坚持铁腕治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对经政府批准关闭的企业,相关部门应予积极配合,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三是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四是对列入市挂牌督办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切实强化对相关街道和单位的督查,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任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环保专项宣传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对在环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揭露、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开展环保教育,普及环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积极推进企业环境诚信建设。深入组织开展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环境友好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各个层面的环保创建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行环保有奖举报,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范围和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