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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
根据常政发〔2007〕129号文件《市政府转发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及要求,为全面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经营诚信度和消费者消费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天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诚信天宁、和谐天宁、平安天宁”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和街道,把天宁区建设成为常州消费最放心的城区之一。
(二)具体目标:
1.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杜绝因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发的特大事故。
2.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的消费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4.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参与全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全区联动的集工商、物价、税务、农林、安全、教育、卫生、财政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体系;有效打击和遏制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5.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6.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商场、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7.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街道、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诉、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8.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三、方法和步骤
(一)突出重点。当前,要抓住以食品、药品、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同时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从自身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二)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三)分步实施。坚持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2007年,各街道各单位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排头兵单位先行试点,按照市、区两级创建目标,集中力量抓好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街道及社区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街道。从2009年开始,,在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街道的基础上,争创“放心消费”区,为常州争创“放心消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区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成立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各行业协会要制订推广适合本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接受建设、农林、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对本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努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企业自律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
(三)努力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在生产加工、种植养殖、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完善企业信用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增强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应变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方便群众就近申诉、投诉,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附件:1.天宁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小组成员名单
2.天宁区第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试点单位
附件1:
常州市天宁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南苏国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刘 永 副区长
成 员:赵 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巢书盛 雕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都国祥 青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海大 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 敏 红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姜 洁 天宁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秋梅 兰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刚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陆国栋 区监察局副局长
吴 静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蔡晓东 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郭学忠 区教育文体局副局长
查建宏 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包汉阳 区司法局副局长
沈 瑾 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伟国 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翔发 区农林局副局长
周爱民 区水利局局长
常建新 区卫生局副局长
金伟民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宏伟 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徐志健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亚菊 区物价局副局长
吴光华 区法制办主任
薛国强 公安天宁分局副局长
吴传宽 工商天宁分局局长
杨进华 交通天宁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天宁分局,由吴传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剑、李刚、蔡晓东和工商天宁分局副局长陈彤、沈建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二:
常州市天宁区第一批“放心消费”
创建示范点单位
(一)“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市场:红星美凯龙、浦南菜市场
(二)“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商场(超市):常州市购物中心、九洲大润发超市、欧尚超市兰陵店
(三)“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药店:人寿天连锁药店
(四)“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局前街
(五)“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业:燃气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