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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环保局关于有奖举报
奖励额度确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科(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为进一步规范有奖举报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就有奖举报奖励额度问题提出如下确定办法:
罚款额度
1万元以下
1-3万元
3-5万元
5万元以上
奖励额度
300-600元
600-900元
900-1200元
1200-2000元
在同一奖励档次内,将根据举报人配合调查的情况确定具体额度。特殊情况(如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可由调查人员另行提出奖励建议。
以上办法,希各相关科(室)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