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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办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今年由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承办的市、区两级101件建议、提案,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完成了书面答复意见。为深入了解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使办理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实事工程”,决定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通过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促使政府各承办部门对照年初制订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检查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促进政府各承办部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兑现答复中的承诺;树立政府诚信为民、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二、活动内容。一是对书面答复中已办结(A类)的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承诺列入计划正在办理(B类)的建议提案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情况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时间:9月上旬至中旬)由各单位进行自查,对答复承诺的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检查;第二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由区政府办组织,对有关承办部门进行抽查。
四、开展形式。一是各承办单位自查;二是区政府办公室通过印发《督查专报》形式通报活动情况。
政府各承办单位在前阶段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书面答复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办理工作情况,并将汇总表于9月下旬送区政府办公室督办科(样表附后)。联系人:张敏娟,电话:6656096,传真:6646599。
附件:办理工作回头看自查情况统计表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办理工作回头看自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 时间:
主办件
序 号
书面答复标注类别
沟通联系方 式
目前进展情 况
反 馈
情 况
人大建议 号
总 计
政协提案 号
注:1、此表为样表,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按实际情况自己制作填写。
2、请在填表前认真阅读交办会下发的办理说明,特别是关于书面答复分类标注的说明,提高标注的准确性。
3、沟通联系方式包括上门联系、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
4、目前进展情况着重填写列入A类的完成情况;B类进展程度;C、D类目前情况。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