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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根据常政办发〔2004〕118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我区的献血指标为1300人。希各级各部门深入宣传,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献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献血任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献血时间:2006年2月21日、22日、23日;
2、献血当天早晨要吃饱,但不要吃油腻食品;
3、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后一起前往血站(联系人:王建萍;电话:8102080);
4、市血站地址:局前街205号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附件:天宁区献血指标分配表。
二○○六年二月八日
附:
天宁区献血指标分配表
单 位
人 数
献 血 时 间
区机关
80
2月21日8:00
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40
清凉街道
50
2月21日8:30
朝阳桥街道
60
雕庄街道
100
2月21日9:00
区经济贸易局
2月22日8:00
区教育文体局
北环路街道
70
2月22日8:30
兰陵街道
茶山街道
2月22日9:00
区卫生局
15
2月23日8:00
区房管局
5
新丰街街道
局前街街道
红梅街道
2月23日8:30
青龙街道
2月23日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