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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各项规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或转送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七)负责本系统警车和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袁伟强
综合科联系电话:0519-8812715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229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