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戴留春同志辞去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