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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8日,我局收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提交的《关于撤销“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因项目建设单位自身原因,自愿申请撤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天环审〔2026〕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依法撤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天环审〔2026〕11号),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11日(7个工作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