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热情,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天宁区第四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目的
通过举办大赛,发掘和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创业典型,扶持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示范带动更多退役军人投身创业创新实践,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州天宁新篇章贡献退役军人力量。
二、大赛主题
建功新时代 再创新荣光
三、举办时间
2026年5月
四、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办单位:天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赛设区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天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负责方案实施、统筹协调、赛事组织、宣传保障等工作。
五、赛制安排
大赛设“新兴和未来产业”“传统产业”“生活服务业”“现代农业(乡村振兴)”“退役大学生士兵”5个赛道。参赛企业、团队按照赛道报名参赛。
1.新兴和未来产业。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量子科技、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传统产业。覆盖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尤其是数智化转型、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的项目。
3.生活服务业。覆盖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尤其是符合扩能提质导向的各类创新项目。
4.现代农业(乡村振兴)。覆盖农、林、牧、渔业,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乡村文创旅游、农村电商等项目,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5.退役大学生士兵。本赛道专为在校全日制学习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立。参赛对象须为入伍地或安置地在江苏,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本专科生、研究生)。本赛道重点关注能够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结合服役经历、勇于探索前沿的创业项目或创新创意。鼓励在人工智能应用、数字技术、绿色经济、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领域,以及解决校园生活与特定领域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创新性和清晰的成长规划,展现新时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独特风采与责任担当。
六、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企业、团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未在往届江苏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首届江苏省退役士兵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奖。参赛企业独立创始人(或持股的联合创始人)、团队核心成员须为退役军人。
(一)参赛企业报名条件
1.在江苏省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及机构(含个体工商户),截至2026年1月1日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
2.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能够提供一定就业岗位,带动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二)参赛团队报名条件
1.截至2026年1月1日,尚未在江苏省境内市场监管、民政部门注册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计划的团队;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退役军人。参赛退役军人须为团队组建的发起者或团队核心技术发明人员。
七、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启动与报名
1.新闻发布。时间:2026年3月上旬。
2.报名与审核确认。报名时间:2026年3月中旬至3月底。
镇(街道)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名参赛,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后将《资格审核后项目清单》报区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报名时按赛道报名,不得兼报。
第二阶段:预赛。时间:2026年5月。
区级预赛主要以项目路演方式,采取“8+5+1”模式,即项目路演8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评委根据项目的商业模式、团队成员及分工、市场前景、科技含量、潜在风险、营销收益、实用性及市场前景等要素进行打分。每个参赛选手项目路演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提问、点评及打分,确定最终排名名单。综合所有赛道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确定一、二、三等奖。
第三阶段:推荐晋级。时间:2026年6月。
区级组委会将根据预赛结果,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市级初赛。
八、评委管理
区级评委均需填写《评委信息表》,签署《评委承诺书》,在评审工作开始前交区级组委会办公室留存备案。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大赛期间评委不得与参赛项目方进行私下接触和沟通。评委通过大赛获得的关于大赛和项目的核心信息、评分结果等,在未经区级组委会允许情况下不得泄露。一旦出现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大赛评委资格。
九、奖励和支持
(一)奖励办法
对获得区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由区级组委会颁发奖状,同时分别给予项目资助(获奖参赛主体已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资助发放到登记注册单位;获奖参赛主体尚未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资助发放到项目第一创始人)。
(二)支持措施
1.区级组委会将区级评委及创业投资机构纳入导师库和投资机构库,有计划地向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推荐。
2.区级组委会通过大赛发现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利用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
3.区级组委会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
十、咨询方式
联系人:潘涵
联系电话:0519-696618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