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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5年度,我局未有对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截至目前,天宁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局综合科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综合科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照《条例》及《保密法》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部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因内部流转衔接不够顺畅,未能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说明我局对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质增效: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专员职责,建立“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全流程时限管理机制,确保应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快速推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及时跟进最新公开要求,同步完善内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上级可公开文件、政策解读等信息精准落地、及时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