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镇独居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我镇独居老人住所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和住所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率双提升,切实压降全镇独居老人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特制定本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行动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1.排查范围与对象:对全镇所有独居老人的住所进行全面排查,包括老人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等。重点排查老人住所的建筑结构、电气线路、用火用电用气设施、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排查方式与时间:采用镇干部包村、村(社区)干部包户、网格员具体负责的方式,逐户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分为初始排查和定期复查,初始排查在方案实施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定期复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隐患登记与整改:建立独居老人住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明确隐患类型、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督促老人或其亲属当场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由镇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宣传内容:向独居老人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火灾报警方法、初期火灾扑救技巧、疏散逃生路线选择和自救互救技能等内容。同时,提醒老人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要卧床吸烟、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电气产品等。
2.宣传方式:组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人员,定期上门为独居老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如宣传手册、海报、温馨提示卡等。在村(社区)委会设立消防安全培训点,定期组织独居老人参加消防安全集中培训,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演示等方式,增强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消防安全设施完善
1.设施配备:根据独居老人住所的实际情况,为独居老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对于经济困难的独居老人,由村(社区)委会给予适当补贴,确保其能够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
2.设施安装与维护:组织专业人员为独居老人安装消防安全设施,并向老人详细讲解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同时,建立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维护制度,每半年对独居老人住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1次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整治:对独居老人住所所在区域的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进行全面整治,清除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的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畅通无阻。在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的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标识标志,引导老人正确疏散逃生。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1—2月)
1.组织召开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行动动员大会,传达本次行动的目标、任务、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本次行动。
2.开展独居老人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独居老人信息档案,掌握老人的数量、分布、年龄、健康状况、住所类型等基本信息,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二)实施阶段(2026年3—5月)
1.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全镇独居老人住所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督促隐患整改。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独居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为独居老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整治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
4.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动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2026年6月)
1.对本次全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行动效果,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
2.整理完善行动相关资料,包括工作方案、会议纪要、隐患排查台账、宣传资料等,建立健全全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3.对在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全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行动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人员保障
抽调全镇、村(社区)委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负责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宣传教育、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同时,招募消防志愿者,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监督保障
建立全镇独居老人消防安全行动监督检查机制,由镇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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