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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天宁区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天宁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践行为民、法治、安全理念,完善制度流程、优化方式渠道,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质增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做好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形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等信息 11条、发布公告9条、部门动态12条。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办结11件,当年办结率91.7%,其余1件结转至2026年继续办理。发生涉及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未审结)、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及时通过天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依法规范及时发布。健全保密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安全、真实、有效。依法及时回复和处理网民的各类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天宁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在服务群众、促进规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相比还有距离,在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信息查阅便利性方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26年,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格局,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