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根据《关于启动常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严格落实全市评定人员库建设工作,天宁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6名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中从事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性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报名人员须严格符合市局评定人员基本条件(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评定人员所在单位注册在天宁区,具有安全生产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5年以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专业领域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优先。
(三)熟悉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省级安全生产领域专家、曾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区级以上奖励、有安全生产学术论文的申请人优先。
(四)曾被政府部门发文解聘或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专家,已经报名常州市其他区的专家,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五)具有爱岗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身体健康,热心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事业,能够积极参加相关活动。
(六)年龄不超过65周岁(教授级高工和特聘专家除外)。
三、遴选程序
本次评定人员遴选工作分自主报名、综合评定、择优推荐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报名阶段
符合评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向人员,可自愿填写《常州市标准化定级评审人员推荐表》(附件2),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专业资质等内容,由单位盖章后提交报名,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综合评定阶段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根据《天宁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人员综合评定规则》(附件3),进行计分。
(三)择优推荐阶段
我局将严格对照上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经局党委审定,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上报市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报名人员将《常州市标准化定级评审人员推荐表》电子版、签字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营业执照、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术论文、荣誉证书等)发送至672443358@qq.com,联系人:冷楠,联系电话:69661808。
(二)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及补充材料。
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动常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附件2:常州市标准化定级评审人员推荐表
附件3:天宁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人员综合评定规则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