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网站公告 > 内容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审议,镇(街道)审核,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审批:余汉伟、高燕玉、杨立明、常亚芳、章才良、陆桂英、李宝生、刘斌、王晓萍、孔庆莲、刘伟、董清、苏菊芳、丁听秀、周伯清、张玉蓉、蒋朔、徐岳庆、张步明、孙华平、宋建美、王息建、万建民、张志燕、郑丽娜、刘灿洪、顾国平、宋芬秀、薛建敏、蒋耀明、汤阿琴、张培良、殷秀兰、杜海群、邵玉英、张昌原、李大东、叶建林、张建文、沈英华、是秋芳、赵刚明、龚春娟、周兴中、陆晓兴、高腊梅、严卫国、吴建玉、周亦兰、高琴娟、钱爱妹、高金娣、尹亚军、糜艳、张晓芳、潘进步、刘宾、苏惟、苏南、刘叶、王悠、毛亚静、高秀华、韩建伟、毛国平、宋浩国、朱慧敏、曹彩霞、胡尚新、刘文华、尹丽华、朱文兴共72人符合申请领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6月7日止。
如有不同意见,向天宁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责任人:张梦莉,电话:69661717)
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