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沈月芬主持会议,常委会领导戴留春、管黎芳、吴新峰、王留洪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区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天宁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会议研究了《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关于推进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会后按会议意见进行完善后印发。
会议研究了召开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宜。
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集体学习。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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