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民法院提名,经2025年12月26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
任命王东莉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郑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卢晓文同志为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仇彗星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曹宏俊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谢晴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君俊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康志斌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徐建洪同志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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