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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发布日期:2025-12-26   来源:天宁人大 浏览次数:  字号:〖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通过执法检查,既能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改进工作;又能发现法律、法规自身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建议。作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法定监督形式,执法检查既符合现实的需求,也是人大监督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执法检查模式,创新机制、完善方式、丰富内容,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但随着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现阶段执法检查工作面临新挑战,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大监督成效还不太明显。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一、天宁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促进和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开展执法检查不仅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近年来,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时,积极探索和改进执法检查方式,形成了一整套流程和办法,为取得良好的监督成效奠定了基础。

(一)前期准备。前期准备是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区人大常委会经过探索和改进,形成了一套前期工作流程。一是开展调研。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通过前期调研,初步了解法律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二是制订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目的和要求、检查对象、重点内容、人员组成、地点和时间、方法和步骤等。方案形成后,报经党组、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展工作。三是组建检查组。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常委会党组成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专家参加。四是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

(二)开展检查。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如听取汇报、召开座谈、实地查看、调阅资料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和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全面、准确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找准问题的根源和症结,剖析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报告撰写及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是检查成果的重要体现,报告的质量直接决定检查成效,对报告的审议是人大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的有效举措。一是起草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包括执法检查基本情况、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优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在撰写报告过程中,加强与被检查的部门交换意见,把报告重点放在发现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意见建议上。二是提请审议。报告提请主任会议或常委会审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根据实际需要,还可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如对《安全生产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在常委会审议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专题询问,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四)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后,并不代表执法检查工作已完成,加强执法检查“全链条”监督,对监督取得实质成效,促进依法行政起到重要作用。一是汇总意见。会后,检查组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收集汇总后,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函送被检查部门研究处理。二是跟踪监督。加强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向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本届常委会以来,先后开展了10次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维护了宪法法律尊严权威、确保了人大权力依法行使、推动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增强了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了天宁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制度。

二、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创新探索,取得了一些现实成效,逐步建立、健全了执法检查工作的制度和机制。但通过调研,可以发现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还有一定加强和改进的空间。

(一)执法检查选题不够全面。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开展10次执法检查,从频次来看,2022年开展了2次,2023年开展了3次,2024年开展了5次。从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上来看,涉及人大自身建设的1件,涉及经济工作的1件,涉及安全管理的1件,涉及教科文卫的3件,涉及民生事业的4件。总体来看,区人大常委会对运用执法检查这一监督方式越来越重视,但还存在选题范围不够全面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准备不够充分。执法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是执法检查全过程中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执法检查开展的效果和力度。虽然区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开始前进行了一系列前期准备,但受时间紧、任务重、人员有限等客观因素影响,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前期调研和开展专业培训方面比较薄弱。尤其是针对被检查的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对其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的情况并不多见。

(三)执法检查形式不够丰富。从实践来看,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熟悉且方便快捷的方式,如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查阅有关材料等。发放问卷调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或课题研究这类需要人力物力且耗时较长的方式,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较少。受条件限制,创新性的视频会议、线上远程互动、大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技术也很少在检查中被采用。总体来看,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还有很大的创新空间。

(四)督促整改机制不够健全。督促整改关系到执法检查能否取得实效。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越来越重视执法检查后续的跟踪监督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目前与“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之间,主要还是文件来往,多数情况下,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反馈常委会后,执法检查就此结束。后期跟进督查和回头看检查较少。

(五)人民群众参与不够广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在执法检查中寻找最大公约数,就是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但目前公众参与执法检查的机制还不完善,社会关注度不高,媒体宣传力度不大,每年面向社会公众征集的执法检查项目很少,公众也找不到参与其中的途径。实地检查过程中,最常去的地方往往是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意的较少。

三、加强执法检查的对策建议

进入新时代,人大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具体体现。结合前文提出的问题,本文从五个角度出发,提出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精准选择执法检查议题。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要善于集中力量,扎实、细致开展执法检查监督,不能贪多图广,要少而精、求实效。选题方向,必须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要充分思考党委工作大局、政府工作实践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本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存在薄弱环节、法律实施效果不佳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选题数量上,每年安排3至5部为宜。执法检查工作的效果,不在于一年开展几次,而在于每次执法检查都实实在在推动了法律的准确执行。

(二)精细进行执法检查准备。执法检查,重在发现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开展检查前,要有一系列的准备措施,为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奠定坚实基础。组建专业队伍。要根据检查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范围和情况,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有关部门人员中筛选,并邀请有关专家、代表和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民群众参与,组成业务精、能力强、高素质的检查队伍。组织专题培训。正式开展执法检查前,针对法律要求、部门职责开展专题培训,对法律法规和检查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对检查目的要求和检查重点进行梳理。做好任务分解。将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位检查组成员,确保每位成员有责任,每项重点有人关注,让每位成员带着任务去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三)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人大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是保证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方式,因此,要创新执法检查模式,加强和改进方式方法,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丰富检查形式。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深挖细究,形成监督压力。强化执法检查中的暗访和抽查力度,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完善“清单式”抽查等方式。除了常用的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之外,可以学习借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地区人大常委会的一些创新的实践做法。比如,问卷调查。通过向考察对象发放问卷的方式收集了解情况,收集数据,利于后期分析问题,切实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再比如,网上征求意见。通过网络搭建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平台,向辖区内居民征求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执行的全貌,从群众中收集更多真知灼见。扩大代表参与。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形成监督与代表工作相互配合机制。将执法检查与代表视察相结合,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就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推动法律法规在行政区域内贯彻落实。在拟定年度执法检查项目时,要参考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综合考虑研究检查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时,有计划地邀请相关代表参加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请代表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归纳成绩,总结经验,查找整体性问题,分析根源性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注重监督手段。将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相结合,可以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后,接着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接受问询,督促有关部门有效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将执法检查和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针对“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对常委会委员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由常委会委员对执法检查涉及研究处理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成绩不理想的单位,常委会要求再次研究处理,杜绝“屡查屡改”“屡犯屡查”的情况发生,助力监督更加直接、更加有效。

(四)完善执法检查督促整改机制。督促落实整改是人大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推动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是一个全链条的过程,区人大常委会要跟踪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在督促整改、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从而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做到全流程全要素检查。督促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反馈。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在一定时效范围内反馈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也应当向人大常委会说明原因,对于未能及时整改完成或者整改效果不佳的,除了书面说明,还要影响“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督促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在起草执法检查报告时,应该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考虑,究竟是对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或作出解释?还是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和处理违法问题?如果是法律修改问题,要及时整理成修改建议,反馈给上级人大。如果是法律实施问题,就要督促和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落实好法律法规规定等重要制度,落实好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改进工作方式,处理违法行为,从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情况落实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针对整改情况,人大常委会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的检查,持续组织跟踪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再检查”和“再督促”。要适时运用刚性监督手段,针对重大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敢于、善于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切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五)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最大程度地让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参与到人大监督工作中来。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人大代表“家站点”、选民接待、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群众参与人大监督工作的意义,让群众意识到参与执法检查的重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开征集年度项目。每年年初,运用传统平台和新媒体平台,拓宽征集渠道,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年度执法检查项目建议,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邀请群众参与检查。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执法检查过程中,适当增加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多层次、全方位、多渠道邀请群众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针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仔细研究梳理,认真采纳吸收,及时回应反馈,保障人大机关密切联系人民、倾听人民心声,保障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到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执行过程中。

(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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