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天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康林同志所作的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民法院2024年的各项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