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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立足信访工作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四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扎实巩固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建设成果,有力推动信访矛盾高效化解。
一、初信初访“及时办”
进一步缩短初信初访案件办理时限,对待群众来信、来电或亲自来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能够当场答复的信访事项,当场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能职责范围,及时给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耐心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苦恼而来、满意而归。
二、因案施策“分流办”
深入开展信访问题大起底,不断加强对信访事项的分析研判力度,不断压实处理信访事项首问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流,及时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确保群众反映的所有信访事项都有人盯、都有人管、都有人办,保证来访群众反映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重点案件“包抓办”
进一步强化重点案件、特殊案件、疑难案件受理办理力度,结合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板块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处理机制,同时对包案处置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针对工作进展滞后、久拖不决的,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切实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四、主动回访“满意办”
进一步加强对群众信访的回访力度,主动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方式,对已经办结的和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回访,面对面、零距离听取信访人对信访诉求处理情况进行评价,通过与信访人倾心交谈、真诚沟通,进一步掌握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