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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做好本部门及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优化基础信息和重点领域公开。持续规范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统一机构职能信息格式,丰富信息内容,主动公开范围得到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8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畅通公众意见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39件(其中市政府协办件1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正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制发文件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将解读工作纳入正式发文流程管理,实现政策公文、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及时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有效性标注。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件类24篇,其中制作图文解读14篇、制作专题专栏6期、视频直播12期、新闻发布会3期、开展意见征集5期、政策性在线访谈4期、政策咨询在线调查4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年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增加智能问答功能,帮助用户精准检索,获取所需信息。更新了监督考核平台、信件办理栏目等,并进行IPv6适配改造,目前已全面支持IPv6。年初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全省政府网站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我办被评为年度全省政府网站工作先进单位。
(五)监督保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审查,继续优化《天宁区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平台指标》,调整了相关考核目录和考核算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动化监督考核,督促各板块各部门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对全区各部门上报信息进行及时审核,确保信息上报准时无误,并量化供考核计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3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部分栏目存在信息更新相对滞后的现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法治专业性不够强等情况。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2025年,将坚持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是加强政策公开解读促进政策落实工作,要求政策与解读同步发布,认真执行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明确主动公开事项,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本年度共办理市人大建议6件(其中2件主办)、市政协提案17件(6件主办);区人大建议51件(2件为答复件)、区政协提案88件。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