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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劳动者茆某向常州市天宁区人社局投诉,反映连云港某公司在天宁区辖区内工地施工期间,拖欠其工资16230元未足额支付。天宁区劳动监察部门接诉后迅速响应,第一时间立案调查。经核实,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某对欠薪金额无异议,但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明确表示暂无支付能力。
依据案件查处进展,主办监察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该公司依法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然而,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5月,行政复议、诉讼期限届满后,主办监察员即刻启动案件移送程序,将相关材料移交天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月9日,人民法院执行庭经全面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未发现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执行。
案件看似进入僵局,转机却在不久后悄然出现。10月中旬,江某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时,因公司存在人民法院中止执行的欠薪案件,注销流程受阻。此时,江某才想起一年前的劳动欠薪事宜,随即主动与天宁区劳动监察部门的主办监察员取得联系。面对监察员,江某坦言,此前在案件处置及人民法院催告阶段,监察员已多次对其开展思想引导和政策解读,但他并未重视;此次因注销受阻再次沟通,内心满是愧疚。在主办监察员的耐心劝说与法律政策宣讲下,江某最终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积极筹措资金,全额支付了拖欠茆某的16230元工资。
“叮!”当茆某的手机收到银行卡到账短信时,他先是倍感意外。此前,从案件受理查办至人民法院执行阶段,主办监察员始终及时向其同步案件最新进展,几天前得知案件中止执行的消息时,他还曾一度心生失落。确认工资全额到账后,茆某立刻拨通监察员电话,才详细了解到江某因注销受阻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的全过程。
为表达由衷感激,10月28日,茆某特意乘坐从盐城开往常州的高铁,专程前往天宁区劳动监察部门,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主办监察员手中。“没想到中止执行后还能拿到工资,更没想到你们一直没放弃!”茆某紧紧握着监察员的手反复道谢。
这面跨越数百公里送来的锦旗,不仅是劳动者对天宁区劳动监察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职能部门坚守为民初心、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生动诠释。天宁区人社局副局长廖明超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紧盯欠薪突出问题不放松,以更扎实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为广大劳动者筑起合法权益“防护墙”,切实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安身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