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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宁区文体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我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类信息4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计划总结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年报指南类信息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19条。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49件次,无以机关名义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及信息服务力度,确保了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查工作,以符合包括保密规定在内的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继续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信息网站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要求完善机构领导、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要求编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对上级相关部门反馈及日常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和公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为此,2025年,我局将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信息更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拓宽创作思路,不拘泥于以往单一的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民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2024年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