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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9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住建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2025年1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住建局党委情况反馈会”,指出了我单位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等4个方面28个突出问题。局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具体整改措施。2月11日,对照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28个突出问题,梳理出84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天宁区住建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整改方案,我局多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逐一分解,分工负责,从严从实、抓紧抓好问题整改。现将3个月来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王恺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办公室牵头协调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28个突出问题,经过深入讨论,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天宁区住建局党委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限,确定了整改牵头领导和单位,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在巡察期间,全体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集中整改阶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四)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具体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不够透彻,传达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不及时,理论中心组交流研讨与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结合不紧密,2024年,局党委会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首要议题,共组织学习4 次,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研究讨论3次,推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着力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建立“线上+线下”双轨传达机制,通过党委会原文领学、工作群即时推送、专题党课辅导等方式,及时传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关于城市更新、房地产等工作规划;城中村改造政策宣贯推进会;高层建筑消防隐患“一件事”工作推进会等国家和省市住建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政策落地“零时差”。
(3)制定《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创新“12+N”学习模式(12次集中学习+ N次专题研讨),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3次,专题研讨2次。同时,班子成员赴杭州、宁波等地考察城市更新项目,为推进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程提供决策参考。
(4)举办“城市更新专题业务培训班”,邀请常州市委党校专家授课,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理论内涵的理解。3月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全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专题培训,着力破解理论学习“学用两张皮”问题。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问题的整改。
运用新思想、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工作发展有欠缺,推进新时期城市品质提升方面措施不够有效,“推进交通中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率”等高质量考核连续两年全市排位靠后。
(1)赴杭州、宁波等地考察城市品质提升方面经验,推进《天宁区2025年城中村改造计划》《天宁区城乡环境大整治实施方案》实施,重点开展城中村更新改造、重要交通廊道治理、背街小巷及周边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
(2)剖析交通中轴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率落后原因,加大力度做好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推进。摸排存量闲置安置房310套并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并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开展“维修资金进小区”“电梯加装协商会”“政电联合服务”等活动5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件。
3.关于“民生实事推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个别老旧小区改造指导监督不到位,丽华二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变更,未督促街道广泛征求民意,改造结果与业主实际需求有落差,业主反映强烈,被省“政风热线”负面报道。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力度不足,2024年4月,江苏晟宇总部大楼改建的保租房项目完成施工,至今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无法运营。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局老旧小区改造监督专班,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在有改造任务的街道配备2名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专业工程师参与监督;落实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关于完善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落实《天宁区老旧小区改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主动对接区发改、财政等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各级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强化与“904”医院沟通,确保改造内容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优化4个军产老旧小区初步设计方案,引入“适老化改造”“智慧社区”等元素,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并经发改批复。
(2)建立“三公示两反馈”机制(方案公示、过程公示、结果公示+居民代表反馈、专业机构反馈),与“904”医院召开协调会4次,根据“904”医院征集到的居民意见,动态调整改造细节8项。
(3)针对江苏晟宇总部大楼项目无法交付问题,启动攻坚行动,摸排保障房新项目2个250套,其中紫荆人才公寓二期项目已完成改造方案设计,加快推进,确保保障房套数不减、品质不降。
4.关于“安全生产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2021年以来,全区共发生9起建筑工地亡人事故。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效果不明显,龙游茗著建设工地配备的14个灭火器5个过期,2名施工人员使用瓶装液化气从事动火作业时抽烟,个别工人高空作业安全带佩戴不规范。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犹存,部分小区常闭式防火门大多处于打开状态,个别防火门甚至被业主加装了插销。
(1)对龙游茗著在检查中发现的3处隐患,发出责令整改通知单,现已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其他工地进行摸排检查,建立“一患一档”跟踪机制,发出整改通知单20份,整改隐患约40余个,整改率100%。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小区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加快消防维修资金申请审核工作,开展维修资金进小区活动。
(2)对新开工9个项目做好安全告知,提醒现场消防和高处坠落等常见隐患要点。创新“三查三改”工作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即查即改、限期整改、问责促改),对26个建筑项目、23个小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消防隐患整改清单,实时跟踪整改进展,必要时现场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对责任主体的宣传教育,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累计100余人次。3月28日开展全区物业相关人员培训,覆盖人员150人次。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管理等,有效提升建筑施工、物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并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反省屋以及安全意见箱等方式,实现建筑工人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逐步营造全员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5.关于“物业行业监管有所减弱”问题的整改。
指导物业管理活动力度不足,2021年至2023年,区住建局受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共计1148件,其中物业管理占比近60%。对物业公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业委会(物管会)培训指导少,常州尚达物业(北环南村)、荣万家生活服务公司(水岸花语)被列入2023年度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黑榜。
(1)3月28日举办首期物业管理条线培训班,邀请市住保中心专家授课,覆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业委会(物管会)成员130余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2)对64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业服务评价。根据不同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管理,实施优良激励、不良惩戒,促使物业企业履职作为。
(3)在东方明珠花园和鹤苑新都小区分别开展“阳光信托制”“阳光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试点,通过增强居民自治能力、保障物业管理公开透明以及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强化物业企业服务,业主满意度同比提升10%;完成4个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工作。
6.关于“工地扬尘治理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部分建设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工作要求打折扣,工地扬尘、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等问题依然存在,2024年9月,金王家村及周边地块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非住宅拆房工程施工中,采取降尘措施不到位,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
(1)出台《常州市天宁区施工扬尘污染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提高检查效率。同时,对5000平以上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实现数据实时监控。实行新开拆房项目备案制度,督促板块严格按照拆除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拆房工作。坚持“六个百分百”,重点关注湿法作业、裸地覆盖、物料堆放、垃圾清运等扬尘管控环节。
(2)构建“人防+技防”巡查体系,开展现场巡查90多次,对重污染天气每月开展无人机航拍5次,发现并整改裸土未覆盖等问题16处,推动扬尘管控常态化、规范化。
(3)实施“扬尘治理信用惩戒”,对5家企业进行诫勉谈话,对1家违规企业扣除信用分,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效应。
(4)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宣传教育,结合新开工项目综合告知对9个项目告知宣传扬尘管控要求,日常巡查常态化宣传。建立拆房工作微信群,及时传达落实省市区级环保工作要求。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足,2023年下半年和2024年上半年,局党委会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商品房销售、征收拆迁等领域可能发生的舆情不够警觉。舆情应对主动性不强,2024年3月,处置“阳光龙庭物管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网络负面信息不及时、不主动。
(1)印发2025年度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2月23日形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情况表》,明确舆论引导、人员管控等风险点,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判、发现和处置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2)定期对住建领域意识形态风险进行分析研判。2月17日,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对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建成天宁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26个,累计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78次,加强了住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做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3)妥善处置信访投诉,共受理12345、数字信访、部门信箱、市长信箱等平台信访、投诉事项554件,妥善处置“新城逸境维修资金”等舆情5起,及时回复率100%,满意率96%。
(4)建立在售商品房项目巡查机制,对辖区15个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多轮排查,未发现停工、烂尾、强制停贷问题。协调解决延期交付问题3个,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8.关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2021年3月至2024年9月,区住建局先后有9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及原班子成员3人,其中1人因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人因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人中,7人涉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购物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每日在工作群推送“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3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一季度党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恺同志以“坚守底线,廉洁从政,以忠诚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题,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并观看警示教育片《一念之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3月28日,在局党委会曝光局内部典型案例1起,并要求各分管领导在分管科室同步通报。
9.关于“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招标平台应用不准确,“2023年度市政测绘服务项目”等3个超10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均在社会代理机构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未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共开展招标工作2次,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3月20日,组织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案例剖析,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法律意识。
10.关于“大宗采购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部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合规,“天宁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评价系列工作技术方案及低效用地调查项目”据初步了解,本市能提供同类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不少于3家。个别招标项目审核不严,“天宁区自然资源资产报告项目”中标单位资质与项目要求不能完全匹配。
(1)共开展招标工作2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零星工程招标采购管理若干规定》等进行。
(2)将单一来源事项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进行研究决策,建立采购需求论证、专家评审、合同备案“三审三备”机制,确保单一来源采购合规率100%。
(3)根据项目采购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审批权限与责任,严格进行审批,2次采购均经过审批。
(4)对采购工作进行合规性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与流程。
11.关于“财务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公租房租金收缴不及时,2022年至2023年应收未收租金4.73万元。财务印章管理存在风险,由同一人保管财务印章和法人印鉴章。
(1)对公租房欠租未缴纳租金的租户展开核查和租金催缴工作,除因租住家庭经济收入低下(低保户),孤寡老人家庭,家庭人员患有重大疾病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收缴2.97万元,完成追缴租金1.75万元。
(2)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人员保管,个人签名章由出纳人员保管。禁止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12.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部分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局本级施行的《会议制度》至今仍保留“研究市园林局领导重要批示件”的表述。区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印信管理制度“先天不足”,没有对统一制发给街道使用的征收“专用章”提出管理要求。
(1)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13个管理制度进行清查,新增《涉密人员上岗、脱岗管理制度》,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
(2)指定征收办综合科负责“征收专用章”的日常保管,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征收专用章”使用情况使用办法,进一步规范印章使用。
(3)加强“征收专用章”保管与安全,2月14日,回收各街道征补中心“征收专用章(编号章)”统一交至征收办综合科保存、管理。
(4)建立监督机制,3月对“征收专用章”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
13.关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锚定“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目标,推动全区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缺少敢闯敢试的勇气和先行先试的决心,对老旧小区改造“后半篇文章”思考不深,破解小区物业管理难题有效措施不多,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按照规定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交流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相互督促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建立重点项目服务机制,对建筑业企业及时进行新政宣贯,在职责范围做好协调沟通和答疑解惑的工作,为常州市光华路智慧农贸市场改造等4个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领域服务,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3)在东方明珠花园和鹤园新都两小区探索“阳光酬金制”和“阳光信托制”业主自管物业管理模式,物业费收缴由全体业主共同监督,物业矛盾投诉率降低。通过增强居民自治能力、保障物业管理公开透明以及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强化物业企业服务,业主满意度同比提升10%。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行片区划分,成立小区物管会(业委会),引入市场化物业进行专业管理,同时探索打造物业片区化管理模式,对于部分没有市场化物业管理的托管小区和散居楼,纳入大区域物业进行管理,一体化保洁覆盖率达到100%。根据《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评价办法》要求,重点关注工程质量、上级资金使用管理、小区物业服务、居民满意度等方面问题,对天宁区2020-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逐一进行“回头看”专项检查。2025年1月以来,我局牵头相关部门,逐项梳理设计、招标、合同管理、现场施工质量、工程变更审批、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后续长效管理等内容,共发现问题32个,其中工程质量类问题30个,信访投诉类2个,均已整改完毕。
(4)督促属地镇、街道积极建立党建引领三方协作的调解物管矛盾模式,目前已开展党建引领三方联席会议60次,解决矛盾21个。
14.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2021年至今,31个超5万元的项目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零星工程招标采购管理若干规定》未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讨论河流水质提升工程议题时没有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讨论档案整理外包服务、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等议题没有做到一事一议一表决。
(1)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议事原则、议事程序、监督管理等事项。结合议事规则上会讨论组织领导班子学习。
(2)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历次党委会所有议题一把手均末位表态,确保其他成员充分发表观点,保障决策的民主性。
(3)落实一事一议一表决,全部议题记录表决结果及每位成员的意见,确保决策过程清晰可查。
15.关于“‘严’的基调没有一贯到底”问题的整改。
主体责任虚化空转,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不合理,大部分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没有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就延伸到哪里。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提醒不到位,廉政谈话不够经常,没有做到既抓分管工作,又抓作风建设。
(1)参照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3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一季度党课,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恺同志以“坚守底线,廉洁从政,以忠诚担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题,为大家讲课,并观看警示教育片《一念之间》。
(3)落实党风廉政述职汇报制度,2024年度述职工作已完成,班子成员报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深入对照反思、认真查遗补漏,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4)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原则,提醒疏导、沟通交流、教育引导,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
16.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升廉政教育质效办法不多,典型案例分析运用不充分,廉政教育与本单位违纪情况结合不紧,大部分工作人员不知晓身边的违纪案例,部分党员不清楚党的“六项纪律”,未能达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
(1)重温红色记忆,凝聚奋进力量,4月12日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参观华罗庚纪念馆,促使干部职工不断学习、发扬“自强不息、勇攀高峰”的华罗庚精神。
(2)精心组织“四个一”活动,3月14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一念之间》,组织廉政知识测试1场。同时,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
17.关于“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未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没有形成引领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党建品牌。指导党支部工作有欠缺,“三会一课”形式单一,理论学习照本宣科,缺乏吸引力感染力,2名预备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评定了等次,党支部工作一本通记录不够详实。
(1)结合局党委工作实际,出台印发2025年度局党委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党支部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建设天宁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点26个,累计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78次。加强住建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开展“维修资金进小区”“电梯加装协商会”“政电联合服务”等活动5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件。
(3)规范党支部一本通记录,4月3日,组织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支部一本通使用说明,明确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记录、保管。
18.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自我批评“浅尝辄止”,相互批评“隔靴搔痒”,大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缺乏应有的“辣味”。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个别党员针对“政治信仰”等六个方面查摆问题仅用了54个字。
(1)建立“会前预审、会后整改”机制,2月28日,召开2024年度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会议共查摆4个方面问题,整改完成率100%。
(2)局党委班子成员积极参加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和有“辣味”的相互批评,坚决纠正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19.关于“抓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问题的整改。
年轻干部储备不足,局党委管理的28名干部中,“90后”干部仅3名,占比10.7%,“95后”干部仅有1名。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对象未实现全覆盖,负责燃气安全、既有建筑隐患排查等方面的人员专业素养亟待提升。
(1)加大年轻干部引进、培养力度。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加强联系,通过公开招聘、定向培养等方式,重点招聘、培养“90后”“95后”相关专业人才,提高年轻干部比例。
(2)建立“线上+线下”培训体系,4月11日—13日举办天宁区住建系统城市更新专题业务培训班,涉及全国两会精神、城市更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课程,培训人数40人。组织全局11名公务员参加常州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学习。开展物业管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培训,培训人数190人。
(3)开展多元实践活动,提升干部实操水平。采用考察调研、交流挂职等办法,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到其他单位进行交流、挂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今年以来,6名同志分别参加浙江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调研、巡察办巡察、乡科级正职进修班学习及省市区业务工作培训。
20.关于“落实干部选任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区委组织部对区住建局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部分批次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未记录,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任前公示时间不规范,未形成全程纪实卷宗。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持“凡提四必”,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任各环节程序,着力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常州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开展2024年干部选任纪实卷宗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规范全程纪实台账资料,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
21.关于“抓整改的政治站位还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巡视巡察要求不到位,没有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巡察整改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还不够紧密,在推进市政道路建设、创新物业管理等方面仍需要加强。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巡视巡察工作对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3月19日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2)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3月28日,召开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学习宣传,促使全体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
(3)建立市政道路建设三年滚动计划清单,根据轻重缓急制定年度建设目标,每年按实际情况调整项目清单并有序推进;重点推进建立道路建设“挂图作战”机制,每个项目倒排时间计划,每月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道路推进会,做好各项目各环节的进度跟踪对接,对道路建设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逐一进行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协调各部门。遇到较难解决的困难及时向上汇报,整合各方资源协调推进,第一时间将问题解决,确保按序时推进。
(4)出台《天宁区推进“阳光物业”工作方案》,紧扣“阳光透明”主线推进“阳光物业”,着重推广“阳光信托制”和“阳光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同时完成阳光平台公共收益共管账户的导入和使用,着力推动全区物业管理革新与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目前,已完成东方明珠花园和鹤苑新都两个小区“阳光酬金制”“阳光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试点,208个物业小区完成阳光平台公共收益共管账户的导入和使用,占全区物业小区总数的82%。
22.关于“抓问题整改的深度还需加大”问题的整改。
2020年区委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2023年省委巡视反馈涉及住建领域的6个问题,以及各类审计反馈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但距离“系统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持续加力,进一步做深做实整改和成果运用。
(1)查找安置房办理产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和探讨解决方案。督促板块加快安置房产证办理,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3个安置小区的大产权证办理,同时按照时序进度已办理完成小产权证10853本。
(2)持续推进全区住宅小区市场化物业管理,优化红梅片区、清凉片区等8个大区域物业管理模式,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优良激励、不良惩戒。
(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开展农村公路桥梁养护质量常态化评定,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要求,不断提升农村公路优良率。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推进“城中村”治理力度不足,红梅街道红菱塘、天宁街道东头村等片区,房屋破旧、道路狭窄等问题影响居民生活。交通路网不够完善,青洋路高架快速化改造、大明路北延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未能及时开工,业丰路(竹林北路—紫林路)、中心河路(舜山路—工业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还需加力加速。危桥改造行动迟缓,镇西桥、登攀桥整治进度未达时序。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制定2025年天宁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陆续启动天宁区武澄片区二期、天宁街道解放村片区等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同时,强化项目资金保障,统筹利用国家专项补助、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2)强化项目目标进度管控,对各项目倒排时序,按时间节点落实,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中心河路、业丰路于2月完成竣工验收,大明路北延项目于3月底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区内其他道路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区域交通路网通达性显著提升。
(3)指导郑陆镇加快推进危桥改造进度,镇西桥、登攀桥已完成下部桥台混凝土浇筑,正在预制桥梁梁板,预计年内全面完工。
下一步推进措施:
指导郑陆镇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细化施工组织方案,加大人力、设备、材料的投入,加快推进工程施工,确保年内桥梁完工通车。
2.关于“全流程管控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计划于4月底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着力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及相关规范要求。
(2)开展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回头看”,确保各项目合规推进,未发现实施中建设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加快与专家进行对接,确保4月底前完成培训工作。
3.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问题的整改。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部署燃气安全整治、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仅在工作群转发上级文件,未能有效提供政策解读、口径解释、专业指导。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2021年5月,金梅花园业主向区住建局投诉举报,12天后才回复受理。
(1)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原则,提醒疏导、沟通交流、教育引导,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3月28日,通报局内部典型案例1起,以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2)充分发挥区城镇燃气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对各板块、平台公司、中交建负责安全的部门领导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培训,覆盖30余人次。持续压降瓶装燃气非居民用户,共2318户,完成率99.06%。
(3)向板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发放《常州市房屋安全隐患巡查指导手册》,组织工作人员对照《手册》,学习房屋基本知识、常见房屋安全隐患、如何查找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培训学习,提高排查工作人员的排查和巡查业务能力。
(4)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处置12345、数字信访、部门信箱、市长信箱等平台信访、投诉事项554件,及时回复率100%。
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瓶改管、气改电等相关工作,争取早日100%完成压降任务。
4.关于“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涉密文件未履行审批程序,没有建立涉密电子载体管理台账。业务科室档案管理意识薄弱,收集归档资料配合度不高。
(1)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主要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新增涉密人员上岗、脱岗管理制度。完善涉密岗位登记、定密审批手续、涉密上岗培训教育、电子载体管理台账。
(3)积极与区档案局对接,计划于6月开展档案管理专题培训。
(4)修订《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科室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计划,积极与区档案局对接,尽快邀请档案管理方面专家授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问题的整改。
风险点排查不深入,未能结合建设领域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利益关联度高的特点,在道路开挖审批、征收拆迁中介机构确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排摸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
(1)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补充完善科室廉政风险点清单,明确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关责任人,推动“一岗双责”职责落实。
(2)落实属地街道、交警、住建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2025年11次联合审批活动,均由2名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开挖恢复费用结算均由审计单位审定。
(3)完善机构准入标准,拟定《天宁区征迁劳务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初稿,待审批通过后将正式发文。通过制度细化考核措施,加强对征迁劳务服务单位工作全流程监督;建立黑名单制度,及时剔除违法违规的征迁劳务服务单位和人员。
征求各板块意见,收集汇总之后完善《天宁区征迁劳务服务单位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推进《天宁区征迁劳务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合法性审查,并报区政府发文。
6.关于“党员发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入党程序执行不严谨,2名预备党员的《发展党员考察表》中考察情况至今空白。有的预备党员思想汇报流于形式,网络摘抄情况严重。
(1)严格执行入党程序,拟于5月组织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从严审核2025年度发展党员各项材料。
(2)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并掌握党员发展的各项规定和程序。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
严格执行入党程序,局党委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整改督导检查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从严审核2025年度发展党员各项材料,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集中发力,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下一步任务依然艰巨,与区委要求相比,与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长三角三新经济高地,现代化城乡治理样板”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
(二)持续加大力度,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不松劲、不撒手,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实现长效化。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坚持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注重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发挥,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整改落实的扎实成效推动区住建局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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