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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红梅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常州市、天宁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一是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街道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1条,包括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总结和计划及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品质红梅”发布各类信息115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街道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9项,均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及时回复到位。三是规范信息资源管理,依据《红梅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四是用好用活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天宁区政府网站平台信息,依托“品质红梅”公众号、街道及村社区公示栏实现信息的主动公开。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定期对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各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切实抓好抓牢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4年红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落实的过程中还存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足,需要进一步拓展。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细化关键领域公开。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特定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教育资源分配等,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从多个维度确保信息全面、透明,满足公众深层次的信息需求。二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公众论坛、社区会议等形式,主动收集并响应公众的信息需求,将公众意见作为调整信息公开策略的重要依据,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三是强化专题信息公开。针对社会热点、突发事件及重大政策调整,设立专题信息公开板块,集中发布相关信息、解读及后续跟进措施,确保公众能够迅速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提升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