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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是“十四五”攻坚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区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精准落实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回升向好。一是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切实提高要素配置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落实资金兑现创新发展贡献企业奖励、支持产业强区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兑现资金引育创新创业人才,支持“龙城英才计划”、“双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引进。二是积极争取要素资源。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债券资金,重点支持教育、民生、医疗等项目,发挥乘数效应拉动社会投资。三是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充分发挥信保基金增信及风险补偿机制,利用“小微贷”“创新贷”等政银担信贷产品,引导撬动信贷资源投向普惠小微领域,赋能中小微企业融资“提速、降本、增效”。落实政府采购助企政策,成功办理1笔“政采贷”和1笔“电子履约保函”,助力企业纾解资金困难。
(二)全力服务保障民生,绘就天宁幸福底色。一是优先保障重点民生。落实经费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两项”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投入资金用于就业补贴,着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享受就业相关扶持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社保补贴,推进青年就业见习,建立健全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创业和就业服务体系。二是保障公共事业均衡发展。安排债券资金用于常青小学和北环小学建设,持续提供优质学位。安排债券资金支持郑陆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重点改善诊疗环境,方便居民就医问诊。投入资金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养老服务,包括支持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援助服务,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居家养老运行,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三是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调度筹措资金用于保障安居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改造工作,安排资金支持斜桥巷老旧小区及人防工程,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和人民群众幸福度。投入资金用于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促进“住有宜居”民生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基层财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基层现状,强化基层财政“三保”保障能力,谋划新一轮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赴先进地区调研学习财政管理体制情况,借鉴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托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深化绩效信息公开,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目标和2025年部门预算同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明确部门评价的项目支出金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流程审核,重点审查采购预算编制、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制定等关键环节,有效避免违规采购行为发生。依托“苏采云”平台,实现采购计划备案、公告发布、合同公示等全流程线上操作,对政府采购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采购活动中的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四)切实强化风险防范,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序推进债务化解,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努力探索产改新路径,让沉睡资源巧盘活、闲置资源再“生金”。强化债务监测,充分利用省债务监管系统,加强对全口径债务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摸清融资平台债务底数及风险点,做好国企融资资金预算工作,梳理测算存量到期的债务以及新增融资,进一步规范融资审批流程,控制全口径债务增长。二是守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摆在优先位置,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保障“三保”,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抓好预算审核、执行监控、风险防范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三保”全链条管理机制。三是硬化财经纪律约束。组织修订局内部控制制度,形成“1+6”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履行财政监督主责,聚焦财政资金监管环节,研究制定2025年财会监督计划。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收支管理,增强财政持续保障能力。促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本预算”统筹衔接,形成“一盘棋”良好局面。同时,扩展思维、主动作为,积极推动与税务、涉企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全方位、多维度数据深度挖掘、系统分析、动态监控,形成强大征管合力,确保应收尽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坚持“政府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既扎实做好开源节流,多措并举实现“收支平衡”,又把“三保”摆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兜紧、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在优化支出结构上下功夫,用好有限资金,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二)统筹财政资源,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财政政策引导。把提振消费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坚持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促进全方位扩大需求。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坚定不移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利用天宁科创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培育光伏、新能源、数字化等新兴产业,注入区域发展新动能。守好民生支出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上级有支出要求的必须保障到位,实施好区十大民生实事工程,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稳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不断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健全教育投入财政保障机制,持续优化医疗资源布局,促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关爱“一老一幼”,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在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等方面再提质,推进普惠托育机构、社区托育点、幼儿园延伸托班建设。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城中村、军属老旧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财政补助政策,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争取上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低碳零碳项目,落实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和河流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及郑陆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产业全面升级,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三)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落实化债责任,提前筹措化债资金来源,确保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目标。做好融资成本压降工作,继续实施“削峰”目标,按季度出台融资成本管控目标。聚焦预算编制与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关键环节,按照《2025年财会监督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检查。
(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新一轮基层财政体制改革,根据调研和学习情况,做好测算工作,分体系制定基层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重点财政绩效评价,深入探索成本绩效管理模式,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推动绩效评价公开,推动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突出主业、聚焦实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推动国有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具备发展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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