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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相关检验机构:
依据《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常州市天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常州市天宁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决定开展2025年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通知如下:
一、抽查产品
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燃气灶具、燃气用具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二、检验依据和项目
相关产品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三、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如遇特殊情况,抽查产品及要求根据部署适时调整。
四、检验类别
本次抽查检验类别为区级监督抽查。
所需经费由区财政统一拨付,抽查过程中检验机构一律不得向受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抽查方式
实体店抽样,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小五金店、家电、厨具经营部为主。
六、相关要求
(一)各分局要做好区级监督抽查的配合工作。
(二)抽查过程中,相关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抽查过程中,相关检验机构要加强与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的沟通协调,发现企业违法销售行为的,应及时移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执法部门处理;因企业关、停、转等情形无法实施抽样的须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在《未抽到样品企业情况说明表》审核盖章;实施过程中抽查计划如确需调整,必须报区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实施;未经区市场监管局同意,检查结果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四)检验检测报告管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 承检机构应当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产品,在异议期满未收到异议申请或者异议申请处理结束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2. 检验检测报告送达要求:
抽查市场实体店产品的,出具检测报告一式3份,送达市场实体店、产品生产企业各1份,承检机构留存1份。
3.承检机构留存检验检测报告保存期限为6年。
(五)对最终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产品,承检机构应当组织技术专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结合该类产品设计、制造和质量管理要求,形成《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建议书》作为检验检测报告附件送达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
(六)检验机构于规定完成时间前将抽查结果汇总后上报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与标准化管理科。上报材料包括:
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监督抽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文本)。
2. 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一份,须附抽样单或采集单)。
3. 对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产品,报送4套书面材料,每套材料包括:
(1)不合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质量分析建议书;
(2)《销售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
(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及回执或者快递妥投证明;
(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确认书》及回执或者快递妥投证明。
4. 未抽到样清单。
5.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用核算表。
附件:2025年常州市天宁区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计划表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常州市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常州市天宁区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拟抽查批次
实施时间
类别
抽查方式
承检机构
1
电动自行车(整车)
2
9月-10月
监督抽查
实体店
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
3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4
家用燃气灶具
5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6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7
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