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为统筹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全区范围内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在落实好现有政策基础上,统筹各方资源,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服务需求摸底调查。根据目前的在保对象,开展全区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摸底排查,综合评估对象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及合理服务需求,建立低收入人口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台账。
(二)编制服务项目内容清单。根据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情况,在梳理已有的低收入人口各项保障政策基础上,确定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具体项目和基本内容,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暖心服务清单。包括符合市、区财政承受能力由政府承担支出的服务项目、符合慈善组织章程由慈善资金覆盖的服务项目和为基层单位撬动各类资源为本辖区救助对象开展的服务项目。
(三)共享救助服务资源阵地。发挥近年来“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点标准化建设成果,发挥德康驿站、儿童关爱之家(未保工作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阵地优势,做好资源共享。
(四)统筹多元力量参与共建。联合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研究落实救助对象就业培训、健康检查等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培育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
(五)统筹多方资金保障共享。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在避免与已有救助内容重复交叉的情况下,合理统筹财政资金、社会捐赠等不同渠道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从各级既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预算中统筹安排。其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可从已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开支,也可动员社会力量予以支持。加强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创设多样性的慈善服务类救助帮扶项目。积极推动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对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支持和倾斜。
(六)强化救助项目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不得挤占现有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资金等要求,汇总相关部门涉及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资金、节日慰问资金、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等,避免与已有救助内容重复交叉。合理统筹财政资金、社会捐赠等不同渠道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持续有序开展。项目实施主体要完善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监管机制,重点围绕救助对象满意度开展评价,不断推动改进服务质量。
(七)打造救助服务品牌亮点。在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和工作实践基础,在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基础上选择一至两个领域服务类救助作为突破口,打造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区域精品。
三、工作内容
(一)精准摸排划分服务对象
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对象是有相关服务需求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要认真摸排,梳理救助对象的共性需求、个性需求,重点关注其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监护缺失、无力监护等特殊困难人员或家庭。
(二)精细分类确定服务内容
1.风险防范服务类救助,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定期巡访、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服务支持,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生活、健康和居住环境的安全,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2.照护服务类救助,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访视、看护照料、康复训练、就医陪护、健康监测等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3.生活服务类救助,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购等服务,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4.关爱服务类救助,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促进困难群众自身发展。
5.其他服务类救助,为动态纳入智慧救助平台的非本地户籍重点监测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相应的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谋划准备阶段(2024年11月底前)。梳理目前正在实施以及准备实施的关于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服务标准、资金来源等。
(二)情况摸排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需求摸底排查,建立困难群众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台账。对本区域内的相关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资源进行梳理,建立可操作性的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资源清单。
(三)运行实施阶段(2025年6月底前)。根据摸排清单,积极链接相关资源,全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8月底前)。及时报送工作进展与成果情况,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宁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合理规划布局、有序组织开展本地试点工作。镇、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重要意义,形成服务类社会救助整体合力,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跟踪指导。各地要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精干力量,强化对救助服务实施情况的跟踪回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报送相关材料。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等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提升慈善帮扶能力。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要采取“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上+线下”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和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的公益慈善理念,营造浓厚氛围。总结推广服务类社会救助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鼓励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