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天宁区校舍暑期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教〔2025〕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造校园环境,保证校舍安全,原则同意你局对部分校舍进行适度暑期维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对常州市天宁区翠竹幼儿园、天宁区彩虹幼儿园、常州市天宁区新城逸境幼儿园、常州市天宁区红梅幼儿园、常州市红梅东村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常州市紫云小学、常州市虹景小学、常州市红梅实验小学、常州市龙锦小学、常州市翠竹小学、常州市解放路小学、常州市丽华新村第二小学、常州市兰陵小学、常州市青龙实验小学、常州市雕庄中心小学、常州市华润小学、常州市东坡小学、常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常州市北郊小学、常州市延陵小学等15所小学;常州市天宁区天润初级中学、常州市天宁初级中学等2所中学和常州市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进行校舍维修,主要进行厕所维修、屋顶防水、水电维修、系统维护等。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三、该项目估算281.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0.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8万元,基本预备费2.79万元。资金由天宁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507-320402-04-05-745506)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