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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天宁区东青商业体周边配套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开管〔2025〕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常州市天宁区东青商业体周边配套景观工程的内容和方案。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至待建东青商业体地块空地、南至东青河、西至常青路、北至现状空地,用地面积1369平方米,土地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地形整理1369平方米、微地形土方1500立方米、绿化种植978.7平方米、PC砖铺装32平方米、沥青铺装358.3平方米,设置景观坐凳35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2万元,基本预备费6.73万元。资金由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统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4022025XS0013513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505-320402-04-05-82252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