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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天隆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调整兰陵共享停车场初步设计的请示》(常隆建〔202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调整情况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增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建设内容,增加建筑面积约212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634平方米。
二、其他事项仍按常天发改〔2024〕48号《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兰陵共享停车场初步设计的批复》执行。
(项目编码:2308-320402-04-01-85145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