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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天宁区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城管〔2025〕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原则同意天宁区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工程位于青龙街道,东至横塘河东路、南至沪宁城际常州牵引变电工区北侧现状绿化、西至横塘河东侧绿化、北至章东路,用地面积17601.81平方米,其中利用原有土地12811.85平方米;新增用地4789.96平方米,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设备更新工程位于彩虹城转运站、关河路转运站、和平东村转运站、浦南转运站及丽华一村转运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天宁区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以及设备更新工程,具体如下:
(一)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13165.15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9062.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03.12平方米、地下构筑物324平方米;拆除现有建(构)筑物2690.21平方米;配置垃圾收集和处理专业设备9套;同步实施室外环境绿化、道路场地、水电等工程;设置停机动车停车位14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5个;配套建设新型智能微电网1套。
(二)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备更新工程
更新垃圾压缩设备1套、转运箱体34个、污染治理设备5套、环卫车辆118辆。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13230.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242.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0.45万元,基本预备费618.65万元,建设期利息239.25万元。项目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根据《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常天政办〔2021〕14号),《关于印发2025年天宁区政府集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通知》(常天住建〔2025〕22号),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江苏天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作为项目使用与接收的主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接收和管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505-320402-04-01-335197)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