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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郑陆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25〕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原则同意郑陆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三河口社区、下塘村、牟家村、舜溪佳苑、郑陆外围、长四房村、沈家村、朱家村及和平工业园及东青新街片区。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片区内地下管网进行提升改造,配套实施活水保质、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其中:
(一)管网工程。改造雨水管总长5448米,雨水箅184个,雨水检查井总共87座;改造污水管总长27276米,污水检查井总共1486座,地埋式截流泵站3座,地埋式一体化泵站1座,净化槽1座,化粪池9座;配套实施绿化恢复4660平方米、场地恢复57828平方米。
(二)其他工程
1.活水保质。安装曝气系统6050米。
2.内源治理。河道清淤50200立方米,管道清淤19522米。
3.生态修复。设置挺水植物4550平方米、沉水植物1432平方米,实施岸坡整治16200平方米。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1486.28万元。其中工程费8917.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2.36万元,预备费1018.02万元,利息28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应依法招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504-320402-04-05-26411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