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沁兰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2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沁兰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沁兰雅苑16幢社区用房一、二层。项目利用原有建筑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利用沁兰雅苑16幢一、二层进行改造,改造总面积863平方米,其中室内建筑面积785平方米,户外露台面积78平方米。进行室内装修工程,配套水电、暖通、网络监控系统、功能室隔断、配套固定家具等。设置多功能室、新时代文明实践、全科社工服务区、悦动空间、共享厨房、警务室、培训区、展示区等功能,建设为沁兰社区服务中心。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78.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92万元,基本预备费8.5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集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503-320402-04-05-642108)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