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天宁区重点道路沿线市容整治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城管〔202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天宁区重点道路沿线市容整治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方案。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京杭运河、南至京杭运河、西至白荡河、北至龙城大道。重要路段包括中吴大道(钟楼区界-青洋路)、和平路(中吴大道-关河路)、关河路(永宁路-和平路)、晋陵路(京杭大运河-新北区界)、永宁路(关河路-竹林西路)、竹林西路(火车站北广场-永宁路)。总用地面积25687平方米,利用原有用土地改建,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不改变规划用途。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重要路段进行市容提升改造,实施中吴大道段人行道拆除55立方米、土方整理228立方米、场地铺装582平方米、侧石修复209米、地面划线修复418平方米、增加护栏290米、道路沿线绿化24687平方米、围挡265平方米,格栅景墙36.3米,彩绘景墙67.7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37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64万元,基本预备费17.84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相关文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信息表。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项目编码:2503-320402-04-01-160405)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